刘明清:为什么需要重提“枪口抬高一寸”?
刘明清:为什么需要重提“枪口抬高一寸”?尽管“枪口抬高一寸”的说法来源于柏林墙被推倒,东西德统一之后的一个审判故事,故事真伪似乎存疑;但故事揭示的观念则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即主动作恶与被动作恶是有差别的。因为我们每个人也有遇到像故事中的那位东德士兵“必须执行上级命令,开枪射杀企图偷越柏林墙的同胞”那样...
汤勇:职业良知,教师心中那抹永远的光亮 | 新时代教育书摘
法官给他的判词却是:“作为守墙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你可以选择无条件服从上司的命令,但更应该选择服从自己的良知;你可以选择开枪,但你不一定打得那么准,你完全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这应该就是人性良知吧!我曾经看到一则报道,苏州有一对八十多岁的老俩口,以捡拾破烂为生。一天...
有谁不想在窝窝囊囊的人生中有那么一次捍卫正义的高光时刻呢!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拾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相互冲突之时,良知应该是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最高的行为准则,而非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行为被法官判处三年半徒刑,...
评论| 胡建淼:“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法律应当服从良知
但国际法庭的法官驳斥,尊重生命是放之四海的原则,法西斯的屠杀违背了最高的“良知”原则,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能执行“恶法”,最起码也应当“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二战以来所形成的一项新颖法治原则和文明规则,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对“恶法”背景下自己行为的调整方式,是法律服从良知...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良知才是最高行为准则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是二战以来所形成的一项新颖的法治原则和文明规则,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在特定背景下对自己行为的调整方式,是法律服从良知、社会法服从自然法的崇高体现。
山西男子发帖跨省被抓撤案:枪口抬高一寸,公权力应善待人民监督
山西男子发帖跨省被抓撤案:枪口抬高一寸,公权力应善待人民监督笔者从事新闻工作23年有余,被跨省也有过多次的经历,每次都异常凶险(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如果不是懂法,知法,能够跟办案人员摆事实、讲道理;如果不是懂法的办案人员不愿枉法而枪口抬高一寸,没有听从领导的意思下黑手;如果不是有着新闻工作者这层“光环”的庇护;可能...
法治的细节︱一厘米的良知
“你有权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这句话并非出自法官,而是后人演绎和虚构出来的,但它之所以广为流传,其实是凝聚了公众对于执法者在特殊情形下如何作为的期待,对于这种期待,执法者不可不重视。在当时,“柏林墙射手案”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执法者应如何对待“恶法”,即当法律的规定与人性和伦理冲突时,这样的法律是否有效的问...
《新世界》田丹又“开挂”了,长根都“枪口抬高一厘米”配合
很“人性”很“良知”很“正义凛然”,对吧?这个“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梗很受中国人的喜欢,然而很遗憾,这是一段中国人编出来的鸡汤文,德国的法官赛德尔可没说过这话。格夫洛伊当时是和一个同伴一起翻墙的,触发报警后有4名士兵出来阻止。两人对空鸣枪警告无效,一人开枪击伤了同伴的脚踝,亨里·奇则射杀了格夫...
有多少“恻隐之心”就有多少“民族良知”。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上边让你们开枪,你们也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寸。也就是说,你可以故意打不着,网开一面,放他们一条生路。这实际上,还是我今天说的底线问题,什么底线呢?一方面,军人确实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即便这样,也还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问题。当一个军人,明知道对方是无辜的,这时候你接到上级要你...
要求自愿降薪,员工内心普遍满意:“服从”是如何发生的?
他们的辩护律师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庭给出的理由是,作为卫兵的职责,不开枪是违法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