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罪中复制发行的认定
第二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发行”。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
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十三、关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
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的确定与审查要点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一般认为,认定本罪应当查明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无法查明时,考虑“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
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中网络游戏同一性的比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具有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实践中,基于网络游戏具有通过不同作品类型保护的特性,可以就同一性问...
...复制他人文学作品在阅读类APP非法传播,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
1.通过网络爬虫技术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在阅读类APP平台非法传播,在涉案作品种类和数量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情况下,确实难以分别证明构成侵犯著作权的,但有证据证明涉案作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的,且行为人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犯罪中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有...
明确部分复制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入罪标准
在计算机软件领域,原封不动、百分之百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侵权行为比较少,大部分侵权行为人均对软件源代码进行了部分修改(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对于部分复制计算机软件行为,如何把握侵犯著作权罪入罪标准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笔者认为,既要坚持侵犯著作权犯罪构成的一般性,又要注重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构成犯罪的特殊性,是高质效...
销售侵权复制品,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一)本案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中“复制发行”行为,姜某某、金某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1.只是单纯批发、零售而不复制的行为,不属于“复制发行”行为发行行为可以包含“批发”、“零售”行为,但不能倒推理解“批发”、“零售”行为就是刑法第217条所规定“复制发行”的行为。“复制”是“发行”的前提和手段,“...
入库案例:张某某侵犯著作权案——非作品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
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之后相关司法解释又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视为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非作品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符...
陈超|Web3.0背景下技术规避型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立足于著作权法“接触控制”与“使用控制”的技术措施二元区分,接触控制措施刑事保护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与现实依据,侵犯著作权犯罪中技术措施应实质限缩为使用控制措施。对于提供规避手段的行为,如提供者与规避者存在共同犯罪故意,以侵犯著作权罪共犯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反之,仅认定为帮助信息...
规避技术保护措施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吗?
同时,从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规避技术措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要求行为人一是具有主观故意,即明知规避技术措施行为会发生侵犯著作权的后果仍故意为之;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即规避技术措施行为是为了牟取经济利益;三是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标准。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亦符合上述刑事犯罪构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