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与盗窃交织,罪刑如何认定?
盗窃罪是行为人违背权利人的意识破除其对财产的占有的行为,是一种“他人损害”型犯罪,诈骗罪是行为人基于认识错误违背自身真实意志对财产进行处置的行为,是一种“自我损害”型犯罪。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在判断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的欺骗手段是否足以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
利用系统故障及漏洞获取财物行为的定性
一、利用系统故障漏洞获取财物行为的性质一般认为,如果人工智能及其操作系统和硬件(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应当视为管理者意志的体现,可以认为是属于“有意识的主体”,故可以成为诈骗的对象。然而,处于故障状态的人工智能系统和机器因已经丧失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不能正确识别相关代码,作出的决定不能代表其管理者的真实...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控制的财物,对于自己已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一般不能成立盗窃罪,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尚未实际控制他人财物。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控制他人财物,其特征是将自己控制的财产不法“占为己有”。控制是指人对财物的...
入户盗窃未窃得财物行为如何定性?
入户盗窃行为,包含“入户”和“户内盗窃”行为,非法入户即为非法侵入住宅行为,属于入户盗窃的手段行为,盗窃才是入户后的目的。入户盗窃行为人先后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和盗窃两个行为,且后行为的实行是以前行为实现为必要,两个行为属牵连关系。即便没有盗窃成功,也不能仅以手段行为来认定,否则评价就不全面,且忽略了行为...
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侵占公私财物和占用公物行为...
侵占公私财物主要有4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二是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即购买商品时以明显低于同类同等商品当时当地正常市场价格付款的行为;三是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即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后所支付的费用,明显低于实际发生的应当支付的...
法答网精选答问系列:进入无人居住的装修中的房屋盗窃财物是否为...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未装修房屋因不具有供家庭生活的特征,不属于“入户盗窃”的“户”——王某盗窃案案例要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进入未装修的无人居住的房屋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未装修房屋因不具有供家庭生活的特征,不属于“入户盗窃...
以盗窃为目的放火烧毁货物列车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取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本案被告人欲盗窃铁路运输物资,但无具体数额,不构成盗窃罪,其采取放火的破坏性手...
员工利用住宿便利盗窃公司30万财物 刑责如何界定?
盗窃公司财产价值3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一行为属于盗窃金额特别巨大。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相比之下,盗窃数额较小时,处罚则轻得多,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能并处罚金。员工利用住宿便利盗窃公司30万财物。
骗得财物保管权后秘密窃取代为保管的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康金东盗窃自己代为保管财物的行为,属于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对于监守自盗行为如何处理,取决于康金东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康金东虽不是国有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但其作为国有企业的驾驶员,当其受国有企业指派运输国有企业的财物时,对该部分国有企业的财物就有一种保管职责...
「小綦说法」未成年盗窃财物 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吴盗窃了原告李某的摩托车并卖给他人,导致原告合法财产权益受损,但被告小吴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照法律规定不予刑事处罚,但民事赔偿责任不可免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小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