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56)丨对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问责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权责对等,依规依纪,实施精准问责,既体现力度、又体现温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避...
【实证纪法】如何根据《条例》对滥用问责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此外,对于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追究责任,是对问责工作的“再问责”,必须精准确定责任承担主体和处分档次。《条例》规定滥用问责行为的责任承担主体是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从事问责工作的相关职责,对问责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这一...
...每日一课|对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问责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权责对等,依规依纪,实施精准问责,既体现力度、又体现温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避...
【《条例》学习问答 ??】对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应如何区分?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要领导责任者...
“三个规定” | 领导干部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丨对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问责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权责对等,依规依纪,实施精准问责,既体现力度、又体现温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避...
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新修订的《条例》在哪些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
新修订的《条例》全文14处对党员领导干部在遵规守纪方面提出了比普通党员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总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3种责任类型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承担相应的责任。直接责任者既包括党员,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而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专指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条例》分则...
国家统计局:对统计造假失察也是违纪行为
答:从纪律责任来看,进行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两类违纪行为不同情节对应的处分档次有所不同: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
对滥用问责或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问责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权责对等,依规依纪,实施精准问责,既体现力度、又体现温度,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避...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答:从纪律责任来看,进行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两类违纪行为不同情节对应的处分档次有所不同: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