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中“高度盖然性标准”的适用
本案主要涉及共同危险行为中“高度盖然性标准”的适用问题。“共同危险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准共同侵权”,属于广义的共同侵权类型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
【“沂”案释法 小案大义】共同危险行为中“高度盖然性标准”的适用
“共同危险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准共同侵权”,属于广义的共同侵权类型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条即是对共同危险...
以案说典丨共同危险行为中“高度盖然性标准”的适用
本案主要涉及共同危险行为中“高度盖然性标准”的适用问题。“共同危险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准共同侵权”,属于广义的共同侵权类型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
一“典”案例丨撑起“法治蓝天”,保护“少年的你”<总第1282期>
被告岑小某虽未实施殴打行为,但其负责守住门口不让陈某逃离,且用手机拍摄原告陈某被殴打视频,起到威慑和配合作用。故被告岑小某应与被告刘小某、秦小某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而被告谭小某在明知刘小某要纠集他人殴打陈某时,故意找借口让陈某留下来,为刘小某等人的侵害行为提供了直接便利、起到了配合、帮助作用,导致了...
人民法院案例库规则详解:连带责任适用纠纷(三)
由于不存在意思联络,其危险废物的处置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的“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而符合该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情形。对于各企业的责任大小,关联的刑事判决通过排查运输司机、被告人供述的运输次数与地点,认定了部分被告堆放的危险废物的数额,但是...
朱晓喆 马强:证券服务机构部分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与效果展开 |...
按照通常的解释路径,在证券服务机构故意实施虚假陈述行为的情况下,其与证券发行人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法典》第1168条或第1169条,证券服务机构应承担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上述规则与“担保人”理论不会发生冲突,因为在证券服务机构故意实施虚假陈述行为时,其并非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查并担保发行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可靠,而是与之...
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有哪些
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或共同危险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数个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或数个连带责任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其他共同加害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1.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并供其饮用,因经营者的过错行为导致未成年人饮酒后遭受人身损害的风险增加,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认定违法售酒行为与未成年人饮酒后发生的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并供其饮用、同饮者或者共同从事危险活动者...
两部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
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规定将建设工程渣土交给无建筑垃圾水路运输资质的徐某海船队运输处置,与徐某海方非法运输、翟某亮方非法倾倒行为结合造成同一损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系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
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案例坚持生态优先、聚焦绿色发展、强化协同履职、注重高水平保护,聚焦危险废物、船舶污染等危害长江流域生态的重点领域问题,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做实恢复性司法,共同抓好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流域问题系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