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与争鸣 | 正当防卫认定中的司法误区与勘正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五:一是起因条件,即发生和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二是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三是对象条件,即防卫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是目的条件,即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五是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与必要性有关联的是限度条件。根据《刑法》...
回顾男子因不愿补票被击毙,3女儿目睹全程,死前:有本事打死我
此时在审讯室里,民警安抚着徐某的三个女儿。三个女儿都只有十几岁,第一次见到开枪的场面。回忆着那一幕还是十分后怕。即使警方在不停的安慰,身体都还止不住的颤抖。问询还是没有进展,徐某的家属也来到了警察局。当即他们就很激动,吵着要见开枪打人的李某。警局里瞬间炸了锅,忙着劝和不停吵的冗杂声拥挤...
男子进入邻居家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警方认定正当防卫不予立案
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谢某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冲突由对方引发,并且对方三人已压制住谢某一人,砍数十刀致死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邻居骆某则表示,对方持刀进入自己家中伤人,如果不还击,自己全家可能都会被杀。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
还怕被判定互殴?不要怕!这些行为算正当防卫!
在此案例中,王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首先他发现了自己的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其次,他的防卫行为是在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采取的,而且是小偷先动的手!最后,他的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他打倒了小偷并补了几拳!但他的防卫行为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也没有进一步对小偷实施加害行为!...
不法侵害案中的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曾有案件处理结果被纠正
在这种情况之下,蒙某青选择使用刀具,直接捅刺郑某甲的要害部位,防卫行为明显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同时,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属于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应当认定蒙某青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今年3月13日,法院一审判定蒙某青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拒让座被打,小伙还手是正当防卫吗?刑事律师解答
一般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并且没有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危害,防卫行为才是适度的(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
刑法规则 |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辩护要点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违法阻却事由,我国学界将法条第一款的规定归为一般正当防卫,第三款的规定是特殊正当防卫。
《第二十条》里的正当防卫,为什么这么难判
3.法院往往以事后视角评价防卫者的行为动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什么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当律师检察官们在办公室坐着的时候,他想象中弱势一方把拿着大刀的暴徒推开,就算是制止了侵害再反击肯定是超过了必要限度但他们往往无法身临其境的体会人在极度惊恐害怕的情况...
治安类行政诉讼增多,正当防卫的界限在哪?法官释疑
张某认为,此次冲突源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此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西城法院经审理查明,从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虽然他人在途经路口时有抢先在张某前面通行的行为,但不构成单独针对张某的故意侵害行为。张某主动追上后,对方也自始至终没有下车向张某实施过任何伤害...
除了正当防卫,《第二十条》还讲了这些→
答:本场景中,检察官韩明及刑警队副队长李队已涉嫌违规过问案件,办案民警和派出所所长对二人的行为应当拒绝并如实记录报告。解读:“三个规定”要求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对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