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设立自然保护区要求企业退出未到期的探矿权,行政机关应当补偿
采矿行为可能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较大,采矿涉及到矿山基建、矿石开采、选矿、矿产品运输和尾矿堆放、废水排放等多个环节,可能对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动植物、地质环境、水、空气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目前仍然存在保护区边界范围不清楚和功能规划分区不明确的问题,这和探矿权、采...
甘肃拟修订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增加7类禁止性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将原《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修改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使规定的禁止性活动与上位法规定完全相一致。”...
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罚款最高仅万元 个别地方巡查组一走违规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2017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文中指出,甘肃祁连...
关于严格管控人员私自进入祁连山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严控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进入保护区内开展旅游、露营、烧烤、探险、狩猎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旅游、生产经营等活动;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管理;严禁开展与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
发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 可拨打12369举报
行动将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禁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活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行动将重点排查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自然保护区内旅游地产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
美丽中国先锋榜?? | 甘肃整治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在祁连山保护区成立之前,就存在以森林砍伐、盗伐为主的生态破坏行为。在保护区成立之后,由于存在大量的探采矿项目、水电项目和旅游项目,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局部恶化。201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
新修订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新华社兰州12月1日电(记者王博)记者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新修订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已于11月30日表决通过,1日公布实施。此次修订依照上位法规定,对旧版条例中与上位法不相符的地方,特别是禁止性行为、审批制度等重点进行了比照修改。
甘肃加大祁连山生态保护: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核心区
2017年7月20日,国家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直指祁连山存在违法违规开矿、水电设施违建、企业偷排偷放、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30日审议通过的《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应事先申请并报批。禁止在保护区的缓冲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
中办国办通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