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周报No.116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相关问题剖析
商事登记是指为取得、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主管机关依法对申请事项审查、登记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程序。学界和实务针对商事登记制度的效力及改革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学者赵旭东,邹学庚认为:商事登记原则上不应具有生效效力,商事登记是商法的一部分,商法是私法...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一是创设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的直接责任人的相应信用约束机制。对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四种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其完成整改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前,其直接责任人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二是创设对因虚假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实施资格罚制度。市场主体因...
打造商事仲裁品牌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方面,仲裁作为当事人合意选择的争议解决机制,本土商事仲裁机制的繁盛与否,完全建立在本土商事主体对当地法律环境的信心之上;另一方面,繁盛的本土商事仲裁市场,又为当地的投融资、商业运营、物流贸易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有利于构建对于本地营商环境的信心,吸引商事主体落户。因此,构建本土仲裁的主导话语权,立足点在于...
自由贸易港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
借鉴国际自贸港先进经验和商事规则,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实际需求,明确由登记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予以确认并公示,由核准制改为确认制,最大限度将经营自主权交还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在总则中,《条例》首先对市场主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即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
私人财富管理师|论股权家族信托的价值功能与制度创新
鉴于股权信托登记制度真空容易导致受托人、善意相对人与股权受益人之间成讼,建议推进信托股权登记制度的统一化、数字化与透明化改革。建议基于理性自治理念设计股权家族信托治理规则,包容多元化治理模式,构建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的三权分离模式,允许自愿设立保护人,明确受托人的诚信勤勉义务与四商合一的理性受托人标准,...
商法理念在公司法业务中的应用
(一)在交易便捷安全理念下,坚持外观主义原则(二)契约自由在商法理念中的约束(三)秉持商法公法化理念,在处理商事法律关系时要充分考虑产业政策,体现的是交易安全中的强制主义、社会责任(四)保证盈利最大化目标,为商法的核心理念(五)商事主体系资本人格化,应该依法登记的理念...
【名家说法】 罗培新 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我国商事主体登记制度之...
商事主体登记是由登记机关依法通过登记确认商事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签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的行为,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实行形式审查。我们认为,从事商业活动并非为法律普遍所禁止,而是通常被允许的,而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行为,其内涵在于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
...商事登记不作许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主体...
第三条商事主体登记本条例所称商事主体登记,是指申请人为依法开展商事活动,就设立、注销商事主体及变更相关事项,向商事主体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机关依法通过登记确认商事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签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的行为。
深圳商事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多年全国第一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无论是市场“巨鳄”还是“小青蛙”,都有权利来到市场这个平台上公平竞争,深圳吸引众多大企业落户,更催生大批中小微企业,一项项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深圳“创业之都”的地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搭建商事主体全生命周期“一窗通办”平台,打通市场监管、社保、住建、公安、税务、海...
培育最好土壤 提供最好服务 给予最好支持 深圳如何炼成商事主体第...
2013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商事主体资格和许可经营资格相分离,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商事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改革前69项削减为12项,成为全国前置审批最少的城市。与此同时,出台全国第一个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及各部门后续监管办法,涉及全市25个部门129项许可审批项目,构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