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犯罪的刑事辩护要点之管辖与赌资数额
(1)如果按照投注额计算,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以各个行为人预先投入实际或者虚拟的金钱数额计算投注额,虚拟的金钱数额是类似“百家乐”的网络赌博,系上线向下线提供账户,每一个账户内有虚拟资金数额,按一定周期结算,参赌人员不需要提前投入现实资金;二是按照网络赌博计算机最终显示的投注额来计算赌资数额(一人多局);三是...
帮他人刷流水究竟构成什么罪?
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5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根据重庆市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四条第11点之规定
电诈犯罪的下游犯罪的区分
主要理由是:张某和李某提供的是一种帮助支付结算的行为,能够证明张某和李某知道是诈骗犯罪所得的证据只有二人的部分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能印证其主观故意,且上游人员尚未到案,认定其明知是诈骗犯罪所得的证据不足。二人在其他供述中提到上述款项可能是违法行为所得,主观上是一种概括的故意,即知道他人可能从事信息网络犯...
6天住了4家酒店,进账流水200多万,我心也很慌……
经审理,法庭查明案件事实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韦某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提供其银行卡为他人支付结算提供帮助,经核实,支付结算金额共计人民币220.5万元,其非法获利6100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韦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
支付结算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问题研究
1.单纯提供信用卡,可以认定单向流水,但不属于支付结算行为。如前所述,单纯提供信用卡的行为不属于支付结算行为,必须存在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才能适用“支付结算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规定而入罪;而“单向流入30万元”(且包含诈骗金额3000元)作为入罪标准的情况下,只要行为人提供了银行卡,无需实施转移资金的行为就...
案例研究 | 帮他人刷流水究竟构成什么罪?
对于下游犯罪行为人提供金融账户帮忙过账、取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存在较大争议,实务中经常出现案情相似但定罪相异的情况,其中困扰办案人员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如何区分上述二罪的主观“明知”要素,即对上游犯罪具体内容要求明知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成立掩隐罪(否则只能构成帮信罪)...
审判长就谢留卿等63人诈骗抗诉、上诉一案答记者问
谢留卿实际控制公司,刘艳芳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张红芳协助管理,公司下设客服部、人事部、策划部、市场部等多个部门,部门内设总监、主管、组员,主要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系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以犯罪为目的,采取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方式,共同实施多次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同案不同判!两高司法解释下如实代开应构成非法购买或逃税
换言之,尽管最高检文章认为如实代开属于虚开,但是如实代开可以适用第十条第二款的“出罪条款”,进而不构成犯罪。但出罪条款有将举证责任转至行为人之嫌,在实践中,被告人如欲举证证明自己“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可谓难上加难。正如案例一中,公诉机关直接以“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体进行交易”行为来...
司法判例:这三种情形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税务|纳税|税费优惠...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此处的“数额较大”指的是5万元以上,即纳税人欠缴税款超过5万以上的,在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资产之前都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因此,欠税企业在持续经营活动中,有相关的资产处置行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三)积极应对欠税问题,走逃失联容易引发逃避追缴欠税罪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事后,她获得1500元“佣金”。没几天,网安部门接到线索举报后,迅速将其抓获,覃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02案例二: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2021年11月30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架设GOIP设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