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贷款再转贷,转贷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转贷形成的借款合同无效,因合同无效,则适用无效的法律后果,即该行为获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因此对于转贷的本金予以返还,而对于转贷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违约金条款因合同无效不能适用。“套贷转贷”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加强了对规避金融监管、制度套利等破坏金融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充分发挥了法律对社会行为的引领示范...
存量房贷与消费贷经营贷利差加大 “转贷”中介忙得中秋没放假
从利率角度看,贷款置换后借款人负债成本确实有所下降,不过贷款年限缩短,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变大。此外,在不法贷款中介诱导下,进行贷款置换的借款人可能涉嫌骗贷、违规挪用贷款等行为;同时,还面临个人信息泄露、财产遭受损失等风险。消费贷经营贷降至“2”字头9月以来,消费贷价格战硝烟弥漫,多家银行消费贷利率降...
存量房贷与消费贷、经营贷利差加大 贷款置换业务悄然抬头
贷款中介以“转贷省钱”为噱头大肆宣传,吸引借款人办理该业务,并在转贷过程中收取居间费、手续费、垫资费、服务费等。从利率角度看,贷款置换后借款人负债成本确实有所下降,不过贷款年限缩短,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变大。此外,在不法贷款中介诱导下,进行贷款置换的借款人可能涉嫌骗贷、违规挪用贷款等行为;同时,还面临个人...
全国法院:关于高利转贷行为的认定与规制
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尚欠银行贷款未还的,一般可以推定为出借人套取信贷资金,但出借人能够举反证予以推翻的除外;二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三是对该条规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要件,不宜把握过苛。04、...
【以案释法】帮人套取银行贷款转贷,这个忙帮不得!
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周成)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任某向黄某偿还借款7.5万元及利息。任某与黄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因资金周转困难,遂向黄某建议,由黄某出面向银行借贷后再将钱转借给任某。黄某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5万元后转给任某10.5万元,任某向黄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并...
刑民交叉 | 广东法院审理涉不良贷款刑事案件的调研报告
常见的犯罪手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利用虚假的证明文件(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如被告人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隐藏关联关系,设立空壳公司走账,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伪造虚假的年度审计报告,虚报公司财务状况。二是提供虚假的担保。如提供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空壳公司名义相互进行担保。三是提供无实际担保能力的担保。被告人虽...
九个涉嫌高利转贷罪之不起诉案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不起诉
导语:这是笔者在把手案例网上检索到的9个典型关于行为人涉嫌高利转贷罪案,而当地检查机关认为构成高利转贷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进而作出无罪不起诉的典型案例,以供大家办案参考之用。一、主观故意不明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是否达到高利转贷罪要求的10万元无法查证证实。
【建议直达】以司法建议“小切口” 治理民间借贷“乱现象”
支行近五年发放贷款后,是否存在违规转贷、“以贷还贷”等情况;二、建议加强规范不动产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的发放,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提示,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转贷行为的发生,防范金融风险;三、建议加强贷前审查,严格审批,并对客户资金可疑往来情况进行贷后监管;四、建议对贷款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贷款管理水平,提高...
京都释法 | 关于运用刑事手段挽回银行不良债权损失的思考(上)
如果行为人将股权质押时,约定不得擅自抵押、转让,但其仍偷偷抵押、转让房产,导致贷款不能偿还;或者虽然没有约定,但其抵押、转让财产的行为致使股权价值明显降低,最终导致贷款不能偿还,则有理由怀疑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此种情形下,股权的前后价值、导致股权价值明显降低的事实和原因的证据,对于能否认定为涉刑非常重要。
朱耿洲:不法贷款中介常见套路与涉嫌罪行有哪些?
这些是为了财产实力证明,以获取银行关于房产抵押贷款、办理高额信用卡等资金来源,时机成熟,中介套现走人,人间蒸发,而所有债务,全留给那位农民工,给农民工带来经济与法律双重伤害,也给银行还来损失等。不法中介机构的行为可能涉嫌多种犯罪:1、不法中介机构准备虚假资料。中介机构为能够获取相应的收益而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