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对齐”的危险与可能:应以人类的能力与规则为边界
那么对齐就可以理解为,使人工智能以人类的各种能力为边界,从而不会产生超级智能取代等人类担心的问题。在科学语境中理解“对齐”要正确理解对齐必须把这个概念放入科学语境中。将对齐问题理解为价值对齐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其实质是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问题推动的一个偶然结果。如果我们进入到科学活动中有望改变这一点。
钱叶六:妨害药品管理罪危险犯性质的识别与判断
从刑法理论看,将某种犯罪规定为抽象危险犯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点:其一,该犯罪可能造成的法益实害结果极大,因而有必要将刑法介入的时间提前;其二,行为本身难以证明实害结果和具体危险的存在,但是具有可罚性。从行为本身潜在的危险性来说,不同于假劣药犯罪,妨害药品管理行为一般不直接对药品本身的成分和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评论与争鸣 | 正当防卫认定中的司法误区与勘正
这也得到了司法解释的认同。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先后五次提到“紧迫状态”“紧迫危险”,主要针对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或者不法侵害形成的紧迫危险等,均与不法侵害实施的时间相关联。最后,以民间纠纷为由否定正当防...
案例研究 | 周光权:如何解答刑法题之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以危险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按照《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具体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
刘双阳:论实质预备犯的处罚根据及其限度 | 政治与法律202404
(三)实质预备犯的实质可罚性:紧迫的法益侵害危险构成要件行为的类型化与定型化只能表征形式违法性,并不足以完全证成实质预备犯的刑事可罚性,处罚实质预备犯还必须从犯罪的本质的角度进行实质违法性检验。不可否认,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设立与适用实质预备犯有助于更加充分地保护法益、及时干预预备行为,刑法的法益...
值得收藏 | 黄奇帆的重组思路与实践经验,从上任之初的遭遇战说起
在本书引言中,黄奇帆回忆了2001年上任重庆市副市长之初遭遇的一些棘手事项(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得益于多年形成的重组思路和实践经验,他将各种矛盾一一化解,并总结为7段有趣经历:打破烂尾楼僵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李家沱大桥债务重组、公交集团转企改制、危险路段安装防撞护栏、消除动迁“尾巴”、实施三峡博物馆地下通道。
霍邱县人民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县教育...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正当防卫?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要反对“对等武装论”,避免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更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反击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的方式、强度要对等、相同。例如,不法侵害人徒手,防卫人持刀,是否必然...
普法三分钟 | 你知道“第二十条”的意义吗?
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更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反击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的方式要对等,强度要精准。防卫行为虽然超过必要限度但并不明显的,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本案虽然造成...
《第二十条》规范、案例、裁判规则汇总|侵害人|行为人|正当防卫|...
17.准确理解和把握“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应当是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行为相当,并具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紧迫危险和现实可能的暴力犯罪。18.准确把握一般防卫与特殊防卫的关系。对于不符合特殊防卫起因条件的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