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第四十条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保密云课堂】定密责任人一定得是机关单位“一把手”吗?
1.机关、单位分管涉及国家秘密业务工作的其他负责人;2.机关、单位产生国家秘密较多的内设机构负责人;3.由于岗位职责需要,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内设机构综合处(科)室、业务处(科)室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04指定定密责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定密责任人属于涉密人员。确定指定定密责任人时,须以一定的资格和能力作...
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第四十条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
保密云课堂 | 涉密人员如何分类确定?
特殊情况当工作岗位达不到定性、定量标准,但机关单位认为确需确定为涉密岗位时,为特殊情况确定,一般应经本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批确定。涉密岗位的涉密等级则按照产生、办理、接触、使用国家秘密的数量和密级达到的程度确定为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和一般涉密岗位。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确定标准涉密人员及其涉密等级与...
全文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七条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规定授权定密的,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予...
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修订公布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附...
第七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依法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国内首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发布!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内容应当具体明确。1.技术信息,是指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可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修订公布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