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完成新版《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生效后首批次船舶建造...
9月5日-6日,浙江海事部门对杭州、绍兴、嘉兴等地新建的5艘集装箱、挖泥船开展建造检验监督,过程中,海事专家对新造船舶检验项目的完成性、船图一致性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对上述船舶开出了船舶驾驶位置视野不满足法规要求,船舶未使用低播焰材料等24缺陷,并同步通报给了相关船舶检验机构。据悉,这是自新版《船舶...
5月1日起实施!《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近日出台
本《规定》适用于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及其开展的船舶检验活动的监督,包括总则、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监督、建造检验监督、营运检验监督、外国验船公司监督、附则等48条,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由船舶...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省皖江船舶检验局报废资产的批复
处置项目交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做好交易信息公开工作。资产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及按《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要求编制的一式三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移交清单》原件报省厅备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3月25日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国内水路运输输管理规定
二、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20个工作日”修改为“15个工作日”。本决定自2016年12月10日起施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5年5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
关于实施《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国际规则》的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国际规则》(第MSC.527(106)号决议)(以下简称“IP规则”)于2024年7月1日生效,为做好IP规则的有效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船舶检验发证要求适用范围:500总吨及以上,载运12名以上工业人员的国际航行船舶。针对适用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
交通运输部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中的“附加检验”修改为“临时检验”(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二、将第十六条修改为:“游艇进出港口,应当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5月起,这些新规将生效!
《中国籍船舶和海上设施等效免除管理规定》(海船规〔2024〕28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2007年发布的《中国籍船舶等效、免除管理暂行规定》(海船检〔2007〕356号)进行的一次重新修订,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共计7章33条,细化了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各相关部门之间...
《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昨正式实施 在深圳依法设立的企业...
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易东通讯员侯坤盛)3月1日,记者从深圳海事局获悉,《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涉及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员管理、服务与保障等方面内容,对深圳扩大航运业对外开放、促进航运要素集聚及产业高...
招商资管智远增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
集合计划管理人提醒投资者集合计划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集合计划运营状况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1月8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
《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正式实施,国际船舶登记企业的外资...
记者从深圳海事局获悉,《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涉及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员管理、服务与保障等方面内容,对深圳扩大航运业对外开放、促进航运要素集聚及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