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
票据债务人为履行基础关系所约定的义务,向票据债权人交付票据,除当事人明确约定票据交付即消灭原因债权外,原因债权并不消灭,持票人对其前手既享有票据权利,也享有原因债权,二者并存。二、关于票据权利和原因债权竞合时的行使顺位问题。从票据关系产生的原因和票据功能的角度考虑,持票人应先行使票据权利,未能实现债权...
法考主观题背诵素材朗读版之民法案例题(二)
《民法典》第523条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24条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但是该规定旨在限制或者赋予民事权利,行为人违反该规定将构成无权处分、无权代理、越权代表等,或者导致合同相对人、第三人因此获得撤销权、解除权等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于违反该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认定合同效力。
南京中院|新《公司法》实施要点问答66条
公司发起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一是发起人实施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责任,如发起人实施设立行为的合同责任、实施设立行为引发的侵权责任、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责任、公司未成立的连带法律责任、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连带赔偿责任等;二是对公司设立的资本充实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对公司设立时实缴...
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二批)
法律赋予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因为主债务是债务人本来应当自己履行的债务,而一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从债务,具有补充地位,只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时才对主债务未履行的部分承担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日。保证合同无效时,一般保证人的赔偿责任也是源于保证合同,同样属于补充性的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
最高院大法官关于适用新《公司法》的36条意见
作者观点:应以公司未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作为判断标准,包括:权利人能够证明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多次催收,公司以无清偿能力为由不予履行,以强制执行仍无法实现全部债权等。实践中,债权人对执行不能的举证较为容易些,只要证明任何以公司为债务人的执行案件不能得到执行,或因无财产可供...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如果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有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成立本约合同。
关于适用新《公司法》的36条意见
作者观点:应以公司未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作为判断标准,包括:权利人能够证明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多次催收,公司以无清偿能力为由不予履行,以强制执行仍无法实现全部债权等。实践中,债权人对执行不能的举证较为容易些,只要证明任何以公司为债务人的执行案件不能得到执行,或因无财产可供...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1.5亿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