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理以物抵债纠纷的裁判依据合集
前款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成调解书,债权人主张财产权利自确认书、调解书生效时发生变动或者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财产权利订立以物抵债协议的,依据本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02、...
房产律师——借名买房未有书面协议仅有证人法院认可吗
现张某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父亲张父、母亲张母存在口头的借名约定,张某英、张某杰对其多年控制房屋未提出异议亦不能作为存在借名协议的佐证。一审法院依据本案现有证据作出判决,未见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对张某强相应上诉理由,法院不予采纳。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
逾期协议书,重要通知:逾期协议书已生效,请尽快处理
法院会支持协商还款协议,协商还款协议是一种法律依据,有法律效力,并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下面是关于协商还款协议的写作内容,以保证回答超过500字。协商还款协议是指借款人和债权人在发生债务纠纷时通过协商达成具体还款计划,并将该计划写进协议中,以保障合法、有效地解决纠纷。协商还款协议需求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地达成...
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抵押协议,一方主张按照买卖履行法院支持吗
综合在案证据,法院可以认定周某鹏所称陈某杰所持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周某鹏向孙某坤借款时为担保还款而签一节具有高度可能性。陈某杰与周某鹏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意,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署的该份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陈某杰要求周某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过户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吴某丽要求周某鹏...
常见17类民事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丨2024版
(1))利用双重户籍办理两次或以上婚姻登记的资料,可向法院申请向民政局调取或立案后凭案件受理通知书到相关民政局查询、复印。(2))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1、3、4、5、7、8、9所述内容,从“二人同居”且“对外宣称夫妻”这两点来把控,例如举办婚礼、以夫妻身份参加公开活动等...
游云庭:最高院不认可对GPL v2开源协议的传染性了吗?
从以上法院补充说明来看,本案中法院也只是在双方现有举证基础上做的判定,只是支持了证据相对占优势方,并未否认开源协议的传染性,虽然这个案件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确实可能会引发一些误解(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笔者的理解,如果被告对本案申请再审,证明原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上层功能软件中包含开源代码的,或者与上层功能软件并非如...
最高法院关于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十五条裁判规则精解
综合分析最高法院相关案例中的纠纷争议,一般而言,判断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大致有三条适用规则。1.根据合同的主给付义务确定合同目的通常合同目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主给付义务判定,不能依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主观动机认定。比如在以股权转让形式取得房地产项目或者资源开发项目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中,尽管当事人“真正的交易...
美国私人财富管理协会|协议将房产赠与复婚妻子并公证,能撤销吗
《协议书》签订的时间节点看,发生于双方复婚后不久,从内容看,上述协议对于黄某一方仅有的义务为“双方共同清偿上述房屋的剩余贷款”且黄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上述义务,其余内容均是对邵某义务的约定,上述《协议书》从内容看,系一份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协议,对此,唯一可解释的理由为协议记载的“双方2018年12月...
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吗?
(二)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电子信息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第2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因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在满足证据基本...
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广州海事法院用电子数据还原事实
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办案证据?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对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予以明晰,微信聊天记录也包含在内。合议庭在认真审查、分析全案微信聊天记录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确认了对方微信账号和手机号主体身份,并根据聊天记录与现有证据的逻辑关系,认定双方海上货运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