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由住所地法院管辖,后来当事人换了住址,应该以新住址为准...
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
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有效吗?北京海淀法院以案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确定管辖。另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主合同或担保合同分别约定不同管辖法院的处理
香港交行与杰高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他们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由内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双方之间也无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杰高公司经合法传唤并未到庭应诉答辩,本案主合同纠纷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司法解释44个重点问题解析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关于电子合同履行地的问题《解释》第20条对以网络方式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
不了解这些,提起的管辖权异议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 至正-收藏夹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为了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此后基于合同形成的债权虽经转让,但如果新的债权人均未与债务人、保证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亦未排除原合同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的,只要原协议管辖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认定继续有效。因为在债权转让关系中,债权受让人只是受让原债权人的权利,并不能创...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
最高人民法院:或裁或审协议效力的认定
且本案双方当事人在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又约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未明确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仲裁意愿是不明确的,从此点讲该仲裁协议亦应认定无效。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享有管辖权。同意你院请示报告中关于本案所涉仲裁条款无效的请示意见。
【影响力】海陵法院:约定由无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无效
约定由无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无效(方琴)案情某金融公司与被告李某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后李某停止还款,构成违约,故金融公司起诉。双方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A区法院起诉。案涉金融公司与李某均不在A区。
保险人行使代位赔偿请求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属于保险人的法定权利,并非基于保险合同而产生的约定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提起诉讼的,应根据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民诉法修改解读:与中国无实际联系,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
对比原民诉法,新民诉法在涉外编新增了单独的协议管辖规定。目前对上述修改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若中国与争议无实际联系,当事人是否仍然可以约定中国法院?支持的观点认为,第二百七十六条并未明文规定管辖地必须与案件争议具备“实际联系”,因此可以。反对的观点则认为,新民诉法删除了《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