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举证责任与证据审核(三)
Ⅰ、在专利侵权行为的相关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如果权利人在其举证能力范围内就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进行了充分举证,对其所请求经济损失数额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说明,侵权人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推翻权利人赔偿主张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Ⅱ、对于有充分证据...
【以案普法】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法院能采纳吗?
案中原告通过偷录被告微信聊天的方法取得证据,被告认为原告侵犯了其隐私权,证据不合法。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在取得涉案证据过程中,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案情回顾原告小林(化名)为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小刘(化名)等三...
普法课堂|拒收文书,法院就拿我没法了吗?法院送达,你了解一下!
送达,就是把原告提交的诉状、证据及法院制作的应诉通知书、传票、裁判文书等材料送给另一方当事人,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诉讼权利受到妨害。因为就被告而言,只有看到这些材料后才能知道自己被谁告了、为什么被告、什么时候开庭、在哪开庭、法院最后判谁胜诉、不服又怎么样上诉。可现实中,有不少人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欠缺借款合同案件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告仅依据付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主张为其他法律关系时应承担举证责任》,载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6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第149-151页。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从目前民间借贷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民间借贷市场现状...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胶州法院提出九大标准
的公章刻制登记表第二联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收回的原告单位公章中的编号为3702810030113,证明2014年8月12日原告刻制新公章时将旧公章三枚上交予以销毁,该证据记载刻录公章的时间与胶州法院行政庭调取的新公章启用时间是吻合的,旧公章已经上交销毁,被告提交的2015年3月16日加盖公章的证据,原告不予认可,与原告无...
最高人民法院:对恶意诉讼的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法释[2015J5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关于滥用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www.e993.com)2024年10月15日。滥用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1)滥用诉权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即原告明知不具备诉权行使要件或者明知没有事实证据,而行使“诉权”以达到非法...
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法院能采纳吗?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因在微信群中侮辱诽谤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案中原告通过偷录被告微信聊天的方法取得证据,被告认为原告侵犯了其隐私权,证据不合法。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在取得涉案证据过程中,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
您关心的商业秘密案件诉讼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一解答!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问题解答(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引导当事人更好地参加诉讼及完成举证,根据相关法律、
【普法专栏】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法院能采纳吗?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因在微信群中侮辱诽谤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案中原告通过偷录被告微信聊天的方法取得证据,被告认为原告侵犯了其隐私权,证据不合法。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在取得涉案证据过程中,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秒懂法院·应诉篇】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在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地位平等,法院受理案件为形式审查,并不意味着在案件实体上肯定了原告的诉求,因此被告要摆正心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减少对法院和工作人员的对抗情绪,积极参与到答辩、调解、庭审过程中。2及时查收材料立案后,法院会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讼当事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