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适用专属管辖
诉讼过程中,建设集团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能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由建筑劳务公司的住所地管辖。焦点问题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的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受理了建设集团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后...
“安薪”更安心,劳务合同纠纷知多少?
确定管辖需要明确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即当事人可以到哪一级法院起诉,而劳务合同纠纷一般案涉标的数额较小、案情简单,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通常即区(县)人民法院管辖;而确定地域管辖,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考虑诉讼成本等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系列裁判观点
民事案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建工案件)的上诉率、申请再审率、案件比、平均审限均位居前列。建设工程施工期限长、项目繁、主体多;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发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以下简称建工审判)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工程专业知识多。这些...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裁判规则解析
依债的相对性原则,转包合同虽然无效,如果转承包人施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其有权请求转包人支付工程款。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转承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裁判规则解析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不同,本条规定转承包人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不限于工程款债权,只要不...
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裁判规则解析 || 谢勇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www.e993.com)2024年10月16日。”与《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不同,本条规定转承包人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不限于工程款债权,只要不...
以案说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吗?
本案中,起诉人与被告某工程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起诉人分包被告的XX项目钻孔桩工程,劳务作业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虽然合同中约定了发生争议由我院管辖,但因本案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依法应当适用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的规定,故本案不属于我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认定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
孙颖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九种情形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关于该规定是否属于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劳务分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
对于令某提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的上诉主张。根据相关证据及查明的事实,双方虽签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但合同内容为砌墙,主要提供的是劳务,可见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对于令某提出的《决算单》内容不真实的上诉主张。一是《决算单》由令某签名确认,表明令某认可该内容;二是《决算单》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