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变“办法”:完善分销比例,推动同业合作和分散风险
从分销比例看,《办法》按照兼顾效率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增加了对设置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的承贷份额要求,规定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从二级市场转让看,《办...
外汇商品|境内银行“携手出海”规则优化——评《银团贷款业务管理...
优化分销比例方面,2024年《办法》将每家银行理论上的承贷份额区间从20%至50%调整为10%(15%)至70%,意味着一个银团可以组织更多的银行,有利于跨境大金额项目的银团成团。银行可以用更低的风险暴露、不同的身份参与银团,将给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大行以外的商业银行更多参与机会。二级市场转让方面,2024年《办法》允许银...
纳入分组银团模式、下调分销比例、活跃二级市场转让……银团贷款...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将文件体例由“指引”修改为“办法”。相较于之前,《办法》丰富了银团筹组模式、优化分销比例和二级市场转让规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同时,明确允许银行将银团贷款以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整体按比例拆分的形式进行部分转让。有资...
银团贷款业务新规征言:纳入分组银团模式、下调分销比例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将文件体例由“指引”修改为“办法”。相较于之前,《办法》丰富了银团筹组模式、优化分销比例和二级市场转让规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有资深银行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牵头行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比例下调及二级市场份额转让细则修订...
银团贷款业务迎监管新规
从分销比例看,《办法》按照兼顾效率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增加了对设置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的承贷份额要求,规定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正式发布 相关问题答记者提问
从分销比例看,《办法》按照兼顾效率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增加了对设置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的承贷份额要求,规定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
时隔13年,银团贷款业务管理迎重磅修订
从分销比例看,《办法》按照兼顾效率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同时,《办法》增加了对设置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的承贷份额要求。其中要求,银团中增设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从分销比例看,《办法》按照兼顾效率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增加了对设置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的承贷份额要求,规定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
金融监管总局:银团贷款业务牵头行承贷与分销份额下限将被优化
银团贷款业务的筹组模式、分销比例和二级市场转让等方面都将得到优化关于银团贷款业务的分销比例,记者注意到《办法》的调整幅度较为明显。根据《办法》,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据金融监管总局该位司局负责人解释,新的分销比例主要“兼顾效率和风险分散的...
时隔13年银团贷款新办法出炉 明确牵头行和代理行职责 有效防范...
财联社10月12日讯(记者王宏)今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在2011年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上进行的修订。其中最大的变化是丰富银团筹组模式、优化分销比例和二级市场转让规则,提升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