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票据托收?票据托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例如,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等。3.背书连续性:如果票据需要背书转让,背书必须连续、清晰、完整。任何背书环节的缺失或不规范都可能导致托收受阻。4.托收凭证的填写:填写托收凭证时,应准确无误地填写付款人、收款人、票据号码、金额等关键信息。5.与...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的追索权将受限【小案件·大...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持票人在票据...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
商业承兑汇票什么时候发出委托收款,才是正常提示付款?一定要看
此时,如果时间尚在到期日后的十日内,则可撤回第一次的提示付款申请,然后立即再发起新一轮的提示付款,但是操作前一定要咨询自己的网银开户行,保证所有操作顺畅,避免因系统原因,导致再次提示付款的时间晚于到期日后十日内;如果时间已经过了到期日后十日,或者已经和自己开户银行确认来不及再次进行撤回及新的提示付款操作,则...
注意!超过这一期限提示付款,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的追索权将受限
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第六十六条规定,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闽莆公司未...
商票未经电票系统发起追索通知而径直起诉可否被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www.e993.com)2024年10月25日。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
【金“周”说法】票据被拒付,前手依据基础法律向持票人支付价款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时效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202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发布
该汇票的票面金额2000万元,出票人为丙上市公司,承兑人为乙银行,收票人为被告乙公司,到期日为2019年7月13日。该汇票经背书转让、贴现后,由被告丙银行将票据转贴现给被告丁银行,被告丁银行又转贴现给原告甲银行。现票据流转阶段为“提示付款已确认拒付”。
【“沂”案释法 小案大义】丧失票据追索权,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第17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