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发布:新公司法实务问答(2024年第2期)
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的认缴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制度,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九民纪要》)中已有相应规定。根据现行《企业破产法》第35条与《公司法司法解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承继。关联董事盛纪纲、施卫东、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11过渡期安排在本次换股吸收合...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承继。关联董事盛纪纲、施卫东、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11过渡期安排在本次换股吸收合...
未届期股权转让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出资责任承担|嘉案深壹度
1.延长股东的出资期限本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但对于股东在明知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情形下延长出资期限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存在逃避债务的恶意,产生对外部债权人无约束力的法律后果,债权人有权按照先前的出资期限主张股东在尚未出资的额度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2.出资期限未届期即转让股份,转让人是否对受让人未按...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文投控股未能向北京新影联清偿到期债务,北京新影联作为债权人提出本案申请属于适格的重整申请主体。同时,文投控股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能力,属于适格的重整...
【以案释法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情境下,股东对公司出资享有期限利益,通常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www.e993.com)2024年10月24日。一些公司虽然未申请破产...
未届出资期限,股东欲转让股权“逃废债”?法院:转让人存在逃避债务...
为平衡债权人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王某和受让人作为公司现有股东,原告有权利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要求其提前缴纳出资。故法院认为,王某和受让人应当分别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王某和孙某作为原有未届出资期限的认缴出资股东,虽然享有股权转让的交易自由与股东期限利益,但应当以不...
薛波:论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出让人的补充责任
认定其是否或者可能存在“恶意串通”,法院一般会根据公司债务形成时间、出资届期剩余时间、股权转让对价合理性、出让人对公司负债情况和偿债能力的了解程度以及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进行考量。若出让人为恶意逃债转让股权,则构成滥用出资期限利益转让未届期股权,此时,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对出让人应当在未出资范围...
【理诚案例】执行程序中追加出资未届期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法官说法丨股东未届出资期限,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二是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