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然人股权转让个税申报实现线上办理
现在,安徽省已实现个人股权转让自行申报网上办理,用“信息数据跑”代替“群众资料跑”,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之间通过数据传递即可完成个人所得税信息核验和股权转让变更,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线上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股权转让“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改革服务推进以来,安徽省税务部门已办理股权转让所得税...
安徽:“纳税信用绿卡”让皖企一卡畅行
日前,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25个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绿卡”暂行办法》,为全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提供49项“高含金量”的激励措施,进一步推动守信联合激励,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纳税信用绿卡’去年7月在亳州市进行了试点。亳州市...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
无生成日期:2024-03-04发布日期:2024-03-04索引号:123131313113213/202403-00009组配分类:政策措施发布机构:旌德县政府(办公室)主题分类:名称: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文号:无生成日期:2024-03-04发布日期:2024-03-04安徽...
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
(一)2023年度名单内企业,申请继续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月10日。(二)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com.gov/),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填报销...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重组税务处理13个疑难问题解析|股权|纳税|印花税|企业所...
答复时间:2019-11-14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
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5)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申报截止日期前2年内,有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存在征信问题。(6)项目承担单位成立时间原则上需满1年,但已获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投资的企业不受成立时间、研发投入等条件限制。社保为零的企业...
签订“阴阳合同”为逃税手段!“两高”明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行为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不按纳税年度确定纳税期的,按照最后一次逃税行为发生之日前一年中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年应纳税总额的比例确定。纳税义务存续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按照各税种逃税总额...
截止到12月21日 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了
通知表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安徽省税务局将于12月1日开展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0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截止期从12月15日延长至12月21日。(路振杰)...
为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安徽创都建设集团被罚112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安徽创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被罚。(图源: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该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自安徽长丰海螺水泥(26.140,1.94,8.02%)有限公司、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购入水泥19369.00吨,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