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登记股东和实际股东不一致时,登记股东能否行使股东知...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四)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五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登记股东和实际股东不一致时,登记股东能否行使股东知情权?
(二)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四)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五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新《公司法》解读 | ⑧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期限认缴制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结合《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也即股东需要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后的5年内将注册资本进行缴足。该条文实际并未改变注册资本认缴制,仅是附加了五年实缴到位的期限要求,故也被称为“五年认缴制”。五...
公司实缴资本开始了!国家刚刚宣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或者调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3、公司登记机关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公司公示认缴和实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公司未按照本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实缴的执行细则来了!
比如:2024年12月1日完成《公司章程》修改,2029年12月1日前完成实缴。三、强化公司信息公示强性约束,提高公司出资信息透明度和准确性,通过社会监督推动股东依法出资。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信息,并上传股东名册...
江西股权律师:新公司法下股东未完成实缴,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新《公司法》股东出资期限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
【小蒙说法】登记股东和实际股东不一致时,登记股东能否行使股东知...
(二)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四)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五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专家解读 | 学习贯彻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新规 推动新《公司法》落地...
(二)“公示”机制引导按期实缴。新《公司法》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明确为公司的法定义务,同步明确不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法律责任,强化信用引导和约束。《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
新公司注册资本/过渡政策30问
答:有限责任公司限期认缴制,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制。(1)除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实缴制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增资部分的出资期限为办理增资申请之日起五年内。(2)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办理设立登记前实缴,增资部分也应实缴。
新《公司法》实施!超详细专家解读来了!_手机新浪网
“认缴”“实缴”“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事项有利于公司债权人、投资者了解公司资产情况,以此决定是否对公司进行投资、交易或参与监督管理等;第二,股东是公司存续的基础,股东名册记载“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可以有效记录公司股东结构的演变历程以及股东状况的好坏,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