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债市早参11月14日|契税、增值税齐降,住房交易税收新政发布...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
2024年加计抵减政策部分到期,纳税人申报增值税需注意
近日,税局宣布部分加计抵减政策已经到期,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需要注意。根据规定,已经到期的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2024年不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同时,仍在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如何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以先进制造业企业为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
不得继续抵减!税务局提醒:2024年,这项增值税优惠已经到期!
尊敬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如您单位截至所属期2023年12月仍有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不得继续抵减。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5%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10%的加计...
【政策】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一)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4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
(四)2024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五、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在总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情况下:(一)对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支机构销售额及比重,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政策,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业...
确定取消!停止缴纳!税局刚刚宣布!增值税还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目前该政策已经到期,尚未发布延期政策,以前享受该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24年已经不能...
3.14早看点|杭州二手房全面取消限购,卖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
据杭州住保房管官方微信号3月14日消息,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从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二手住房限购政策、优化增值税征免年限、加快城市有机更新、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其中,《通知》明确优化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在本...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
三部门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 企业名单...
(四)2024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五、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在总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情况下:(一)对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支机构销售额及比重,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政策,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业...
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启动
(一)申报时间1.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