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蔡道通、冯明昱等:犯罪记录封存与前科消灭制度
其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关系如何,有必要予以明确;其次,不论是犯罪记录封存抑或前科消灭制度,其功能是仅限于回避不合理的犯罪附随后果,抑或具有独立的意义,也有待厘清;再次,理论上对于犯罪记录封存或前科消灭的条件已提出了部分建设性意见,既可作为今后继续深化的基础,也显现出进一步体系化的需求;最后,与犯罪记录封存协...
北大法学院教授:希望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一个起点
从某种意义上说,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是向前科消灭制度迈进,目的是能够让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能够尽快融入社会,终极目的是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希望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只是一个起点,而不应该是一个终点。将来不应仅仅是轻罪前科消灭,也应该扩展到重罪。到了一定的期限,前科也可以消灭,当然重罪前科消...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24年第4期要目
前科制度的理论根据和性质决定了其正当化的限度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罪责自负原则、比例原则等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前科制度明显有违前科制度的正当化限度,需要从废、调、补这三个方面来采取应对措施,即废除一些完全缺乏正当性的前科制度、对《刑法》第一百条进行合理调适、增设前科消灭制度。如此,方能满足轻罪时代的实...
轻罪前科消灭制度,让背负罪犯标签的人看到希望,多少人翘首以盼
许多背着罪犯标签的人,内心都还是善良的,也渴望积极向上,所以前科这个事情绝对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要惩罚屡教不改的人,也要给真心悔过的人机会,法律应该有个筛选机制,让于社会有用的人有一个机会重新来过。当今社会,本来就各种矛盾纷繁,即使没有犯罪标签讨生活都很累,更何况那些背负标签的人,这已经是...
涉帮信犯罪的一体化治理
1.建立“帮信”前科附条件消灭制度帮信罪罪犯实质上承受同重罪一样的资格剥夺后果,这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前科制度存在的真正意义,在于可消灭、可改正。探索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符合人道主义。以帮信罪为例,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的轻罪,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满3年,经过社会考察,行为人积极改造,无再犯罪的,应消除其前科...
域外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概览
受“罪行标记”的影响,大量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员面临着重新社会化的困境,这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隐患(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在这一背景下,犯罪前科消灭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重视。目前,许多国家都确立了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尽管名称各异,但其本质是一致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德国1920年,德国颁布《消除犯罪记录法》,规定只有法院、检察机关...
...呼吁建立差异化犯罪附随后果制度体系,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同时,他建议要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对轻罪规定前科消灭期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前科消灭,无需履行前科报告义务,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不得对其实施任何犯罪附随后果。周世虹还提出,建立差异化犯罪附随后果制度体系。如对于重罪设置犯罪附随后果;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仅对其与...
张明楷、罗翔、张翔、王志远等:犯罪前科如何消灭?
继续推进和完善轻罪立法;与其在保留现行有关犯罪附随后果规定的前提下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不如删除其他法律、法规有关犯罪附随后果的规定,同时完善刑法中的附加刑(资格刑),将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特定职务或者职业规定为既可附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既可择一适用也可合并适用的资格刑,该资格刑的适用以必要性与关联性为...
大量轻罪人员无法正常融入社会 业界呼吁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呼吁构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肖胜方称,现行《刑法》在1979年通过时是“重罪入刑”,但随着刑法修正案的不断增加,打击轻罪的范围不断扩大,刑法条文也不断地增加新的罪名。在他看来,公民一旦具有犯罪前科,不管是犯重罪还是轻罪,曾经犯罪的标签都将伴随犯罪人终身,对其往后的求职、事业乃至家庭生活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俄罗斯刑法中的前科制度
从中也可以看出,俄罗斯刑法对前科消灭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犯罪,并不限于一定的犯罪类型,采取的是“宽口径”的前科消灭制度。俄罗斯刑法学者认为,前科概念通常包括以下特征:1.前科由被判刑的事实所产生;2.法院的有罪判决是前科产生的根据和正式证明;3.前科的法律后果是导致被判刑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