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本案中,罗某就主张他和被害人之间有借款的口头约定,还有支付本息的行为,虽然最终还不起借款,但其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并非诈骗。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在具体案件中应如何判断?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
民间借贷变诈骗 好友借钱需谨慎
今年7月16日,经民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人韩某退赔被害人侯某经济损失420万余元。说法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借钱不还”型诈骗,...
“老赖”以谈恋爱为名借钱不还 构成诈骗吗?
借款理由和实际借款用途不一致,不能作为认定诈骗的依据。刑法应该保持谦抑性,不能轻易将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第三种意见,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两者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判断主观动机,应综合前后关系,重点考察手段行为是否违背日常生产、生活,行为时的主观...
借钱不还的借贷型诈骗案件,有无罪空间吗?律师如何开展?
◆用假提单签订没有真实交易的煤炭合同,1400余万元,为什么从十年改判无罪——合同诈骗辩护与研究1◆老板叫我签的合同,没想到是合同诈骗,关了五年多我才洗拖罪名——合同诈骗犯罪辩护2◆将采矿权多次转让被控合同诈骗,从判无期到改判无罪的辩点——合同诈骗犯罪辩护3作者:张春律师,广东知恒(广州)律所合伙人...
焕廷说法 |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案情2012年9月,罗某结识了李某。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罗某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
“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小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依法判处罗小兵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罗小兵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兴梅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
请注意!“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有人已被判11年(附案例)
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案情2012年9月,罗小兵结识了李兴梅。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罗小兵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
网聊漂亮女友总是借钱不还清,算借贷纠纷还是诈骗?
那么,张小慧的这种行为是诈骗吗?法官认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本案中,张小慧借钱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边借边还,无法偿还后也没有消失,并不是刑事犯罪中的诈骗行为,仍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范畴。如果张小慧借一次释俊的钱就玩消失...
“借钱不还”是借贷还是诈骗?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通讯员郭盼盼)近日,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为筹措赌资多次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最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曲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早年就职于一家人才服务公司,主要从事职业培训业务。2021年5月,王某在一次外出考察时,认识了被害人黄某。2022年2月,王某突然通...
贵州遵义:“借钱不还”?可能是诈骗犯!法院已查明判决
一、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责令被告人谢某退出赃款余额人民币313714元,归还被害人付某。案件办结被害人付某给办案法官留了一张字条因贷款逾期付某已被多家银行起诉付某只能重新踏上外出打工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