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推动工会委员履职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健全完善联系职工机制,每位工会委员任期内至少联系10家基层工会,每家基层工会至少开展2次联系走访工作;任期内至少值守接听1次12351热线;每季度至少走访调研1次暖心驿站、职工之家等工会服务阵地。“出台《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和规范工会委员任期履职管理,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探索促进工会委员作用发挥的新路径。”北京市总工...
基层工会三问--概念、名称和任期
1957年中国工会八大修改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任期一年。”1988年中国工会十一大修改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2003年中国工会十四大修改章程,改为“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2008年中国工会十五大期间,部分代表团在讨论时提出“三年或五年”的规...
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首个五年工作规划正式印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划(2024-2028年)为推动新时代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以下简称:工会经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经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按照中国工会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会经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工运论坛|基层工会三问——概念、名称和任期
1957年中国工会八大修改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任期一年。”1988年中国工会十一大修改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2003年中国工会十四大修改章程,改为“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2008年中国工会十五大期间,部分代表团在讨论时提出“三年或五年”的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1994年9月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3年11月23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结合...
中国共产党章程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任期
关于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任期,我国《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条例》第十一条也规定“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作为工会的基层组织,企业工会委员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任务日趋繁...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2年1月1日实施)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