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 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是否还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看法院如何认定。2018年3月,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委会签订《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至2023年3...
物管会任期一般不超过2年
物管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2年,期满仍未选举产生业委会的,由街道办(乡镇政府)重新组建物管会。
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任期内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的,由候补委员递补剩余任期。具体递补办法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四、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并在推选完成之...
《广州市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年度评价工作试行办法(征求...
任期已满的业主委员会不纳入评价范围。《业委会年度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评价,评价周期为前两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工作自2025年起开展,试行两年。2025、2026年各区应当按照不少于辖内符合《业委会年度评价》对象的50%开展试点工作。试行期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再行完善。政府评价对4种情形予以加分评...
典型案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未经备案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根据本案原二审查明的事实,某业主委员会任期至2018年1月25日届满。但是,从《物业管理条例》条文体系看,首先,该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并未对未备案...
《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2022年10月17日,我厅印发了《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规则(试行)》),有力推动了我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规范运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为进一步提升《指导规则(试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启动了修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常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组建换届小组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规则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规定组建换届小组。第五十八条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2023年10月30日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指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业主大会
8、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或者补助的标准,对业主委员会主任实施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9、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10、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业主委员会应当就上述规定的决定事项向业主大会提出讨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