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丑化、诋毁叶挺烈士 检察机关提出民事公益诉讼后 一博主被判...
2023年3月14日,惠阳区院将本案移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州市院)办理。2023年3月31日,惠州市院向叶挺近亲属发出《征询意见函》,叶挺近亲属一致同意并支持惠州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责任。2023年6月14日,惠州市院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男子为提升关注度发视频诋毁烈士,上海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
男子为提升关注度发视频诋毁烈士,上海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宣判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件,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2023年5-6月,被告人张某为提升其在短视频平台的关注度,先后发布侮辱、贬损革命烈士陈尔晋、王曼霞的短视频2条。截至2023年9月,上述2条...
上海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宣判:一男子获刑
值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件,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案情回顾2023年5月、6月,被告人张某为提升其在短视频平台的关注度,先后发布侮辱、贬损革命烈士陈尔晋、王曼霞的短视频2条。截至2023年9月,上述2条视频被浏...
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一审宣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综合庭审中控辩双方意见,依法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此前报道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
男子诋毁英烈被提起公益诉讼 法院判决:公开赔礼道歉
其中,“曾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曾某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多次针对牺牲英烈发布不实和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人民法院判决曾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亮明人民法院依法坚决打击贬损、诋毁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的司法态度。案情显示,2021年2月19日,曾某在200多人的微信群聊中多次就中国...
发帖侮辱董存瑞烈士,知名博主获刑七个月,被责令公开赔礼道歉!
英雄烈士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和鲜血为部队开辟了胜利的道路,却要遭受这些人的诋毁,坚决不可原谅,此次事件结束之后,网友们在网络上纷纷表示:“真的活该”;“只判七个月,实在是太少了”;还有人声称“她是因为受到了惩罚后悔,不是真正认识到错误”;甚至有人说“才判七个月,判七年才好”,侮辱英雄烈士绝对不会被...
[人民公安报]公安部严打诋毁、贬损、侮辱英雄烈士违法犯罪行为
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为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惩戒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被判刑!
2021年5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仇子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
侮辱遇难的救援队队员、诋毁烈士……“颜文字君”等297个微博账号...
每个时代都有为国家、为人民做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与烈士,尊崇和敬畏英烈更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色。对一切诋毁侮辱英烈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也是站方一以贯之的原则。近期,站方在巡查中发现,有极个别用户发布诋毁志愿军英烈的历史虚无主义言论,同时有个别用户对在强降雨抢险救灾中遇难的蓝天救援队队员出言侮辱,...
男子因现实生活不得志在网上诋毁戍边烈士 被判公开道歉
中新网4月1日电据杭州互联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2月至4月期间,陈某在网络发布针对戍边烈士肖思远的不当评论内容共计20条,诋毁其形象和名誉。4月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被告陈某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