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湖南恶警走下法庭,与妻子见面后被押刑场,枪决前表情镇定
2019年5月,作为曾经的执法者,如今的杀人犯,陈建湘被押赴刑场枪决,在临行前,他的妻子前来探望他,他的神情很淡然、镇定,性格偏激记仇到他这个程度,最终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又能够怨谁呢?
湖南省新化县涉枪案犯罪嫌疑人陈建湘落网(图)
中新网12月24日电据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消息,24日下午,新化涉枪案犯罪嫌疑人陈建湘在新化县科头乡落网。据悉,12月22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发生一起涉枪案件。娄底市公安局23日对外透露,犯罪嫌疑人陈建湘系男性,今年46岁,持枪致2人死亡。编辑:官志雄...
湖南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陈建湘落网:持枪致2人死亡
犯罪嫌疑人陈建湘,男,46岁,新化县公安局民警,持枪致2人死亡。初步查明,12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建湘持枪致邹某(男,36岁,新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段某某(男,58岁,下岗职工)死亡。两人均因琐事与陈建湘曾发生过小过节。
刚刚,新化涉枪案犯罪嫌疑人陈建湘在新化县科头乡落网
初步查明,12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建湘持枪致邹某(男,36岁,新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段某某(男,58岁,下岗职工)死亡。目前,陈建湘携枪潜逃。公安机关已发布悬赏公告,正组织警力全力搜捕犯罪嫌疑人。案件进展情况将由公安部门适时发布。
湖南原民警陈建湘持枪射杀两人 借枪者被判4年
因对陈年琐事不能释怀,怀恨在心,湖南新化县原民警陈建湘从同事曾某处骗借手枪后射杀两人。后湖南高院终审对陈建湘维持死刑判决,2019年5月,陈建湘被执行死刑。8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向陈建湘出借枪支的同事曾某因犯非法出借枪支罪,已于2019年5月被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持枪射...
湖南新化警员陈建湘因积怨报复枪杀两人,被执行枪决
据澎湃新闻消息,5月16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布告,故意杀人犯陈建湘于当日在娄底市娄星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2017年12月22日,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陈建湘持枪致2人死亡后逃跑。当地调集2000余人搜捕,案件在48小时内破获。陈建湘在被围捕过程中持枪朝自己的太阳穴开枪自杀。
新化民警陈建湘涉枪杀2人受审:被抓前自杀致伤,带头盔出庭
2017年12月22日8时许,陈建湘从曾卫军处借到被卸下了子弹的公务七七式手枪一支,并电话联系邹鹏,以帮邹鹏找工作为由要求其开出新化县公安局的公务用车。10时许,陈建湘找到了邹恒,将邹恒骗上车后,以调查需要为由拿走了邹鹏和邹恒的手机,当车开至一偏僻山边马路时,陈建湘掏出手枪,朝邹恒头部开了一枪,将邹恒打死后...
湖南民警陈建湘为泄愤枪杀2人 一审被判处死刑
当日10时许,陈建湘诱骗邹恒上车后指挥邹鹏开车至新化县桑梓镇集星村殷井冲的一偏僻山边,开枪将邹恒杀害。之后,陈建湘持枪胁迫邹鹏抛尸、清理车内血迹,掩盖杀人痕迹。当日15时许,陈建湘胁迫邹鹏开车找到段新民并诱骗其上车,然后指挥邹鹏往新化县曹家镇方向开车。18时许,邹鹏开车至新化县上梅镇环城路与S225线交叉路口...
湖南民警陈建湘持枪杀人案移送起诉,侦查机关曾做精神病鉴定
这桩民警持枪杀人案发生于2017年12月22日。官方彼时通报称,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发生一起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陈建湘,男,46岁,新化县公安局民警,持枪致2人死亡。死者分别为邹某(男,36岁,新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段某某(男,58岁,下岗职工)。通报称,两人均因琐事与陈建湘曾发生过小过节。
湖南新化民警陈建湘持枪杀人案开庭审理 被围捕中曾开枪自杀
2017年12月22日8时许,陈建湘从曾卫军处借到被卸下了子弹的公务七七式手枪一支,并电话联系邹鹏,以帮邹鹏找工作为由要求其开出新化县公安局的公务用车。10时许,陈建湘找到了邹恒,将邹恒骗上车后,以调查需要为由拿走了邹鹏和邹恒的手机,当车开至一偏僻山边马路时,陈建湘掏出手枪,朝邹恒头部开了一枪,将邹恒打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