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区法院原副院长王鹏翔等充当保护伞:轻判多起刑案
2019年2月2日 - 澎湃新闻
椒江区法院原副院长王鹏翔利用分管刑事审判的职务便利,为郑官顺等案件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指使经办法官对多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违规轻判,并通过出借资金索取高额利息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台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江华明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强盛公司驱赶其他采砂船只,并对郑官顺收受管理费的船只采砂放任不管,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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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涉黑案“保护伞”,台州一法院副院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9年4月15日 - 凤凰网
椒江区法院原副院长王鹏翔利用职务便利,为郑官顺等案件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指使经办法官对多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违规轻判,非法收受财物,并涉嫌高利转贷,2018年10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台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江华明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强盛公司驱赶其他采砂船只,并对郑官顺收受管理费的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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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精选|浙江台州一法院副院长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轻判多起...
2019年2月3日 - 界面新闻
据浙江在线报道,2005年7月以来,台州市强盛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官顺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垄断采砂、建筑垃圾处置、混凝土等行业,攫取巨额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椒江区法院原副院长王鹏翔利用分管刑事审判的职务便利,为郑官顺等案件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指使经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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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为“保护伞”的法院副院长获刑五年六个月
2019年11月29日 - 百家号
2019年8月2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鹏翔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24.53万元予以追缴。牟己私利,甘愿充当“保护伞”翻开王鹏翔的干部履历,可以看到他从一名普通法警一步步走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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