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发布
《自律公约》鼓励和倡导保险机构主动承担起市场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共同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险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于华出席发布会并致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作讲话,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出席发布会并致辞,来自40...
维护消费者权益应从源头抓起——维护消费者权益任重而道远
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把维权与净化社会风气,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全民齐动员,人人去参与,让侵权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给他们侵权空间,打一场持久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人民战争,让年年“3.15”转为天天“3.15”,维权主体还是要靠我们自己;...
自动续费服务需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明起我国《消费者权益...
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在消费者开通服务前,要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告知服务的内容,扣费的金额和方式等信息;在服务期间,要为消费者提供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服务的途径;在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要以电...
《中国消费者报》专题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座谈会
消费,一头连着经营者,一头连着消费者,二者都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扩大升级的重要一环。“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互关联、相得益彰,良好的营商环境能促进消费增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能促进消费,消费增加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二者目...
消费者未允许就“被直播” 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家任何宣传推广行为都应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守好营销的边界感,比如采集顾客的消费画面,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才能换来消费者的信任,以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方式,将消费者异化为营销“气氛组”、引流“工具人”,不仅引不来流量、聚不来人气,还会损害商家的形象和声誉,令消费者反感。
...融入日常!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以案说险”宣传反诈,维护消费者权益
-0.39%)厦门分行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和交通银行总行的号召,在分行各网点开展"3·15"金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关注"一老一少"及新市民等人群,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三适当"原则、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金融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帮助广大金融消费者了解自身权益,在提高自主...
形成三方合力 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银行理财投资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也将逐步提升,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样需要强化银行理财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此,银行理财要做到收益和权益并重,收益瞄准投资者的财富增值,权益瞄准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以带来更好的理财体验,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
...诚”就消费 — 耀州区法院深入崇德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
活动中,法院干警结合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热情细致地为社区居民及工作人员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与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现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指导群众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如何依法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
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规将实施,来看权威解读
一方面,可以树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引导企业合规。另一方面,可以开展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评议、投诉信息公示、对投诉商品提请鉴定、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点击查看详细内容)如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中消协回应...
直面新业态新问题 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是消法实施3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背后,除了有对“职业打假人”、规范消费索赔的讨论,还有不断变化和丰富的消费场景,以及随之而来的新问题。———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索赔行为,我国法律体系再次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