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声音】教育家 | 姚建龙:构筑法律底线应多元“共鸣”,而非...
可以肯定的是,未成年人法律底线教育不是某一方的责任,应当多元“共鸣”,而非只有一方“独白”。理想的图景是,借助法治副校长等校外专业力量,帮助学校、家庭建立一套常态化的教育机制、衔接机制,教师、家长通过对未成年人的日常引导教育,以及时不断地“试错—纠偏”,建立自循环、自纠正的成长生态环境。(姚建龙...
专家建议禁止所有网瘾戒治之名营利性活动
姚建龙建议,基于网瘾尚属非成熟的医学概念、戒治网瘾尚为非成熟的医学行为以及维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考虑,送审稿宜在第二十条第二款增加“禁止任何组织与个人从事网瘾戒治之名的营利性活动”的内容。
学术前沿 | 首届“滇池刑事法治论坛”,聚焦涉企犯罪治理
(与谈环节)第三单元与谈环节由四川大学法学院魏东教授主持,上海社科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上海市二中院刑庭庭长、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罗开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云南省检察业务专家杨帆,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全国优秀律师毛洪涛进行与谈。(四川大学法学院魏东教授主持第三单...
上海数字法院理论研讨会,他们这样说→
希望通过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数字法院重要性的认识,深刻理解数字化在司法领域的革命性影响,以及它在推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中的关键作用。《政治与法律》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认为,上海法院将过去几年的几百万份裁判文书进行解构,为数字法院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聚焦上海数字法院,这场研讨会共筑“理论+实务”桥梁!
《民主与法制》社党委书记、社长、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尹宝虎,《法商研究》主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姚莉,《东方法学》主编、上海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曹菲,《政治与法律》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比较法研究》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法...
担当时代大任,筑梦扬帆远航——上海社科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
6月27日上午,上海社会科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在中山西路院区上海社科国际创新基地五楼多功能厅隆重举行(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德忠、党委副书记姚建龙、副院长干春晖、副院长吴雪明,我院各研究所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院全体职工、校友代表、2024届全体毕业生及家属共350多人出席典礼,共襄盛举。本次...
上海法院哪项工作获好评,一起来看→|法治|司法体制|公平正义|高级...
姚建龙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上海法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着力推进司法实务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衔接,与合作院所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有效推动了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自去年院校合作全面启动以来,上海社会科学...
四十载再启新程,上海高院召开少年审判40周年研讨会
姚建龙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与积极推动少年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少年审判作为我国少年司法的起源,其发展40年奠定了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的底色,虽然困境不少,但是前景光明,大有可为。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即儿童是与成年人本质不同的独立的个体,不能用成人...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刑罚之外,矫治教育如何见效?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撰文指出,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历经近代以来的百年发展,整体呈现的是上升而非下降的趋势。“刑事责任年龄作为区分刑事未成年人与刑事成年人的标尺,最能反映立法者所持儿童观的基本立场。通常刑事责任年龄越高意味着立法者视未成年人为区别于成人的独立存在的认知程度越高,换言之,...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未成年人司法责任司法案例研讨会在浙江玉环召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介绍江苏法院近年来的少年审判工作的情况。上海社科院党委副书记、法学所所长、研究员姚建龙对当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提升审判效能,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审判“三审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