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混同情形下股东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行为的司法认定
在财产混同情形下股东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并未侵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客体;财产无法区分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股东占有或挪用的财产系公司财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股东利用其特定身份占有、挪用混同财产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关键词:一人公司...
智仁原创 | 自然人股东与企业合并破产的责任基础
严格从法条条文无法推导出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在实践中,尤其是一人公司,存在股东将自有资产或以股东名义负担的债务但实际资金都转移至公司,若仅让股东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却不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实质上对股东的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在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2158号中指出,...
速调静裁秀 | “夫妻公司”是否可视为一人公司?
而要归到新《公司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夫妻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否混同、夫妻是否过度支配与控制公司等作为标准,此时就不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债权人举证证明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责任的行为。
实务卡片⑥ | 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认定与法律后果
如果股东认为自己与公司人格独立,往往在财产独立上下功夫举证,即股东与公司之间分立不同账册记录各自收支情况、股东与公司财产权属分明等。2.过度支配与控制过度支配与控制,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具体表现:1.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
小航说丨新《公司法》即将实施!给家族企业带来什么影响?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
成为一人公司的新股东后,对受让前的公司债务应否担责?
一人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股东人数仅有一人,为防止一人公司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现为2023年修订版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证明财产独立?
以上情形足以证明二者之间财产混同,且小河公司有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的嫌疑。大海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小河公司的财产独立和债权人利益,属于过度支配和控制的不当行为,大海公司依法应对小河公司未履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大海公司辩称,该公司没有实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大海公司向小河公司作出...
大股东占用资金损害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
殊不知这涉及上市公司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属于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独立财产权使其摆脱了对投资者或股东的依赖,包括大股东、实控人不能再随意染指公司财产。本案凸显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据披露,本案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资金...
独资公司欠款可以执行法人个人财产吗,独资公司欠款:能否执行法人...
事、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责任的法人财产权分离原则根据中国法律的全部规定,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资企业独立经济组织,有独立的承担责任财产权利和义务。因此,公司欠款一般不会直接执行法人个人财产。这主要是基于个人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个人信用卡欠款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的一人法律...
法人人格否认规则适用中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的认定|嘉案深壹度
该案诉讼中,陈某无法就B公司转账至王某某、陈某涛银行账户的款项的用途作出合理解释,故陈某非法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属于股东对公司进行不正当支配和控制的情形,可以认定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陈某应当对B公司在2016年原判决中尚未执行到位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杜某某虽为B公司大股东,但A公司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