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按年度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制度。第三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有哪些,什么情况年检会不合格?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二)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三)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
安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
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标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市民政局责令改正,...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和报告...
建议优先使用“谷歌”、edge浏览器登录),在首页搜索栏中输入“浙里社会组织”,依次点击“浙里社会组织”——“请点击进行身份确认”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年报)”后,输入本单位账号、密码登录,按照说明填写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书》并上传有关附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负责人审核无误后谨慎...
民政部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函
14.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15.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1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17.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8.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或者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的;19....
政策问答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解读综合篇(九)
(七)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八)设立分支机构的;(九)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十)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十一)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十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检年报工作的通知_肥东县民政局
(二)民非单位在2023年度存在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2.未按要求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3.不具备法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基本条件的,包括没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年末净资产为负...
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分类业务主管单位固定电话业务范围统一代码成立时间理事()人开办资金()万元换届时间监事()人会员总数()个,其中:团体会员()个,个人会员()个住所邮政编码住所来源□自有??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租赁(租赁到期日:年月)...
...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函
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6月30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材料报送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局)二楼47、48号综合窗口。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各...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铜陵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指标分类和标准标准分值自评分业务主管单位审核评估机构评定一类指标二类指标三类指标评估标准一、基础条件(120分)法人资格(50分)开办资金(10分)达到行业所规定或要求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得5分,达不到的不得分5货币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50%5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