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唯一房产被扣押还成了“老赖”,是否有其他隐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涉房屋开发公司被查封的房产为首次查封,足以清偿生效裁定确定的债务,法院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不符合相关规定。”该院检察...
如何推动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拍卖处置?
法律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名下唯一的房产法院也可以拍卖。然而在实践中,想要推动法院处置并没有那么容易。譬如该房产系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同共有,这就要涉及析产,明确被执行人的份额,此等情况需要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倘若单独对这部分份额进行处置,而不是整体处置,由于需要保障案外人的权益,那么评估的价格势必会降低。
欠款400多万!上海一家三口名下唯一住房能被执行吗?
王先生以唯一住房作为挡箭牌是否就拿他没办法了?事实上,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就属于可强制执行“唯一住房”的法定...
执行问答|哪些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法院可能不会拍卖?
然而,有些情况下,即便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法院不一定会拍卖。第一,小产权房。农村自建房由于没有房产证,无法确认权属,一般情况下无法正常在市场上流通,通常情况下不会进行处理。第二,房产价值远超债权。这个很好理解。申请执行人只享有10万元的债权,想要拍卖100万的房产,不符合比例原则也不合理,那么只能从...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据此,执行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时应当着重考虑以下情况:第一,房屋的基本情况。对于明显超出生活必需的住宅,即使是唯一住房也不应得到保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执行“一处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针对如何认定“一处住房”是否“超过生活所必需”作出细化规定,即从房屋面积、扶养家属所必需及房屋单价等角度...
房屋已交付但尚未过户登记,所有权应归谁?
②《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产,能被执行吗?
母亲将唯一房产过户给女儿,并约定终身居住权。不料女儿欠债,房子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母亲的居住权谁来保障?2004年,谭某将自己名下的唯一房产过户给女儿刘某,并签订协议约定:谭某有终身在此房产居住的权利。此后,谭某一直在该房产居住。2015年,刘某因欠钱被债权人张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刘某应履行还款义务。刘某...
普法课堂丨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强制执行?
该条款在实施过程中被部分被执行人恶意利用逃避执行。因此,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能执行,比如常见情形有:(1)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子女名下有其它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罚金刑的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执行问题,可参照适用民事执行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江苏南京:两级院一体履职 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9年前,残疾人王佚名下的唯一住房被作为监护人的母亲做主卖与他人。在法院判决将房子过户给他人后,因母亲已离世,不服判决的弟弟王逢以监护人的身份代理王佚提起上诉,但历经二审、再审,均被法院驳回。无奈之下,王逢代理王佚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