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加速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管好用好...
针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审批不严、批而未建、违规多占等问题,当地明确,在自治区规定宅基地确权面积270平方米基础上,允许保留200平方米庭院用地无偿使用,超出470平方米则按照差异化标准一次性收取有偿使用费,解决了农户占有集体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在稳慎中丰富宅基地权能刘俊杰认为,要丰富宅基地权能及其多样化实现形式。
【媒体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
经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可以按照其宅基地上已经确权发证的符合规定的住房面积1:1的比例,在相邻区域置换成拆迁安置房;宅基地住房确权面积小于280平方米的,超出确权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交纳费用后进行置换,置换总面积最多不超过280平方米;宅基地住房确权面积超出280平方米的部分,可予以相应的货币补偿。农村存量土地...
南京农业大学调研组赴惠山区开展宅基地空间置换政策专题调研
会上,洛社镇人民政府副书记秦杰以洛社为例,详细介绍了宅基地退出类型、拆迁安置方式、宅基地审批发证等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宅基地拆迁与腾退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宅基地空间置换的需求与潜力等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下阶段部省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了决策参考依据。
重磅!《金东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6.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转让、赠与等方式转移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转让方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受让方必须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方可受理;村民自愿以宅基地和附属房屋(农村的厢房),按照置换标准换取城镇住宅的,所在村不再审批建房。(四)建设规划标准1.除高层、多层公寓和统一规划住宅小区外,农村住宅...
陈洁洁|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现实阻碍与突破思路
2021年通过并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与乡村振兴促进法也强调了“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从农村人口市民化初期“换地进城”的逻辑到如今“带地进城”政策导向的转变,是国家对进城落户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处于身份转变过渡期的进城落户农民由于城市住房生活成本较高、社会保障对接难...
自家宅基地上加层盖房,拆迁时能多拿补偿款吗?真相在这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在宅基地上加层盖房是否属于合法行为(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农民使用宅基地建房需经过严格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等。这意味着,即便是自家宅基地,任何未经审批的新建或扩建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违法建筑。
多地支持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退出补偿机制待完善
农业农村部指出,试点地区结合农民实际需要,探索了永久退出、暂时退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保障退出宅基地农户的居住权益。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探索通过村集体与农民自主协商、第三方评估、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等方法,科学制订退出补偿标准,合理评估宅基地和农房价值,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2024年宅基地房屋管理新规出炉,这3个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有答案了
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在置换城镇住房性质的拆迁安置房时,同样应当遵循不低于1:1的面积置换比例原则,但上限不超过280平方米,超出部分通过货币补偿解决。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宅基地的审批、确权登记和各项改革试点政策根据不同地域的土地资源、人口状况而有较大差异,广大农民朋友需要了解所在地的具体...
宅基地制度改革赋予传统村落创新性发展生命力
传统村落活化需要围绕资源环境禀赋和空间格局要素,构建新的“文化+”经济生产关系和人居形态。这就要发挥宅基地要素功能、优化利用格局,创新宅基地使用权不同流转方式的具体途径、各方权利和规范管理政策,探索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发展乡村产业的途径和审批监管措施。
勇当全省“排头兵”!改革网深度报道我县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经验
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健全完善“统一受理、集中审批、全程监管”的宅基地审批监管机制,明确材料审核、现场勘查、全程监管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实现全程闭合式管理。对乡镇规划许可审核、证书发放等进行规范,统一印制宅基地申请审批表、承诺书、批准书以及审批办事指南等发放到各乡镇。对村民代表会议审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