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定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变化
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常佳公司与印尼PTADI公司签订委托书接受该公司委托,依据印尼PTADI公司合法拥有的商标权生产柴油机及柴油机组件,并将产品完全出口至印度尼西亚销售。在常佳公司加工生产或出口过程中,相关标识指向的均是作为委托人的印尼PTADI公司,并未影响上柴公司涉案注册商标在国内市场上的正常识别区分功能,不会...
涉外定牌加工问题法律研究
2017年,最高院提审江苏常佳金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改判常佳公司作为定牌加工受托人不构成侵权。最高院认为,“常佳公司作为定牌加工合同中的受托人,在接受印尼PTADI公司的委托加工业务时,已经审查了相关权利证书资料,充分关注了委托方的商标权利状态”,故不应对其增加过重的权利审...
8则涉外定牌加工商标权纠纷案例裁判规则汇总
一审法院认为,常佳公司依照委托人提供的印尼商标证书生产制造涉案柴油机配件的行为构成定牌加工,但由于定牌加工产品全部出口印尼,用于境外销售,在我国境内不进入市场流通,即在我国境内不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因而不构成对上柴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判决驳回上柴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
中国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司法观点的演变
[ii]再审申请人江苏常佳金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再339号][iii]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重庆恒胜鑫泰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恒胜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再138号][iv]深圳市时代威科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劳士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法律适用——兼谈“本田案”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东风案”{再审申请人江苏常佳金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再339号]},在再审判决中再次重申了涉外定牌加工中商业标识使用并非商标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本田案”,此案再审判决则认为,贴牌依法构成商标...
涉外贴牌加工企业应慎重防范商标侵权风险??
常佳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上柴公司相同的商标是一种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常佳公司生产的柴油机商品在不在中国市场销售,会不会造成中国相关公众混淆与误认,并不是认定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商标使用行为的构成要件(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再如浙江省高院在“斯皮度控股公司与温州路加贸易有限公司、科纳森光学产品贸易和代理有限公司等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