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 跨年度住院患者医保这样结算
太原市统筹地区外,对意外伤害类跨年度住院的病例,须自费结算回统筹地区手工报销,按入院日期所属年度政策,一笔费用结算。计算日均报销费用后,根据跨年度前后的住院天数,将住院报销费用分割到两个年度,确定承保商业保险机构赔付和医保基金分担额度。2023年12月30日、31日发生的意外伤害类跨年度住院的病例,可按自费入院,...
收藏!唐山医保报销标准!
5.新生儿未参保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外住院治疗的,参保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时,需提供转诊证明。??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待遇30万元累计唐山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政策门诊统筹共济待遇(普通门诊)??病种:不限病种??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在职50%,退休60%??最高支付限额:在职1600元,退休2000元住院待遇??...
二次报销,一看就懂!
子女医疗费二次报销需提交医疗票据、费用明细、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小孩无身份证的可提供医保卡复印件或其他有小孩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等材料。2023-2024年跨年度住院患者怎么报销?答:2023年底有跨年住院的,按照出院结算时间,在2024年度的二次报销工作中进行报销。联系咨询方式电话:025—58139937原标题:《二次...
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
(三)参保人超过起赔标准以上、12万元(含12万元)以内的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不含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下同),由大病保险赔付60%;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超过起赔标准的30%以上、12万元(含12万元)以内的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赔付70%;特困供养人员超过起赔标准的20%以上、12万元(含12万元)...
最新!《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公布
第二十二条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按当月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或调入的职工,以本人当月(足月)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当月(足月)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或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以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第二十三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
廊坊最新通知!事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附政策解读
单位缴费中断的,恢复缴费时,应按规定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前缴费年度执行的最低缴费基数(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补缴欠费后,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门诊慢特病、住院医疗费可以报销;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补缴欠费后,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从补缴欠费的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
即将停机!时间段在……
2.部分2023年未参保的跨年度连续住院人员,在完成2024年度参保缴费后,请于12月31日20:00前自费结清2023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于2024年1月1日7时后再办理入院手续。重新入院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进行2024年度医保结算报销。3.部分参保人员2023年和2024年参加了不同险种医保,根据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
儋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问答 -- 今日儋州 -- 儋州市人民政府
一、住院费用可报销起付线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特困、低保、贫困户、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残、未成年和老年人不设起付线)。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金额是15万元。
跨年度住院费用怎么结?太原人,看这里!
因年终结转造成精神类疾病长期住院患者必须办理出入院手续,再次入院不再提供分级诊疗转诊手续,按原住院报销比例执行。离休干部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于2019年12月30日、31日办理出院手续,2020年1月1日之后办理医保入院手续。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参保患者,在统筹地区外未按异地直接结算住院参保患者,需要跨年度...
解答|跨年住院费用如何报销?起付线如何计算?
在统筹地区以外医院就医住院费用要分年度结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参保患者,在统筹地区以外未按异地直接结算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继续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要分年度结算,需要在2018年12月31日办理出院结算,2019年1月1日再次办理入院,此次入院起付线为零,医疗费用纳入2019年度统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