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场监管局以“六个强化”扎实推进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专项...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以“六个强化”扎实推进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专项抽查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有效打击虚假年报行为,防范化解虚假年报信息导致的信用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经过三个月的实地检查,经营主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顺利结束。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谨防“年报诈骗”套路 申请年报无需缴费
谨防“年报诈骗”套路申请年报无需缴费针对近期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年报诈骗”的情况,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年报诈骗”等陷阱。个体工商户李女士就遭遇了“年报诈骗”,她接到声称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营业执照未办理注销且年报未报,如不处理会影响...
抓实年报公示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助力经营主体抢抓信用财富“源代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行风建设有关要求,坚持将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通过下好立体宣传“先手棋”、质量提升“本手棋”、精准服务“稳手棋”、数据应用“妙手棋”,抓实年报公示,助力经营主体抢抓信用财富“源代码”、跑出“诚”风破浪“加速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主体谨防“年报诈骗”
近日,针对有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年报诈骗”的情况,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提高防范意识,警惕“年报诈骗”“信用修复诈骗”等陷阱,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补报年报、信用修复收取任何费用。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已结束。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
@崇明企业经营主体,年报抽查资料可以网上提交审核啦!
为了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和崇明区数据局近期重磅联合推出了落实年报抽查“非现场检查”服务新举措。@企业经营主体,现在可以通过登录“一网通办——崇明区企业专属空间”,轻松提交年报抽查资料,全程网上完成检查啦!!!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入口及操作指南来啦~入口方法一:一网通办的“...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
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
...天水市市场监管系统圆满完成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今年以来,天水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广泛宣传、三级联动、优化服务、分类施策等方式,多向发力,同频共振,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市应报经营主体196097户,实报公示194184户,综合年报公示率99.02%,位列全省市州第二。其中,企业、农专和个体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96.46%、97.36%、99.97%,...
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工作
央广网天津5月16日消息(记者褚夫晴)年报工作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天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主体自觉主动进行年报,有力促进全市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于2024年1月1...
6月30日截止!各经营主体注意,抓紧填报年报!
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记者姜婧仪通讯员鲁丹婷)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经营主体发出年报提醒:年报仅剩最后5天时间,请经营主体抓紧时间填报,避免出现信用受损和受到行政处罚。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经营主体及时填报2023年度报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在辽宁省内存续的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和公示上一年度的年报;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从下一年度开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