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沈建伟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沈建伟:经查,你在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南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南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分公司存在未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未妥善保存对客户的回访录音,未严格落实经纪人管理的相关要求等问题,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第三十二条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
...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斌、耿江宁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杨斌及耿江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杨斌、耿江宁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北京证监局:对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每经AI快讯,11月4日,北京证监局网站消息,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询价管理不到位、部分重大投资决策依据流于形式、部分资管产品同日反向交易缺少决策依据等问题,集中反映出公司未遵守审慎经营原则,未有效...
光大证券因项目质控不严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加强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若光大证券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姚玉蓉、贾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
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9月30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经查,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薪酬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错误、人员任职管理和信息报送存在问题,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
*ST红相: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杨成、廖雪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决定》”)。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监管局关于对管连平、霍卫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管连平、霍卫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发布。关于对管连平、霍卫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管连平、霍卫平:你们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的实控人,承诺在内蒙古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正式运营之日或2023年12月31日二者孰早之日前,将持有的...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玉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发布
2024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玉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发布。关于对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玉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玉龙: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关注执业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