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中秋、国庆节前餐饮服务行业价格
中秋、国庆将至,为营造节前“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的餐饮服务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以规范服务为目的,对餐饮服务行业经营主体开展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行为规范,使用商品标价签、价目簿(表)、...
商家标价不规范?消费者应主动维权
赵晓雯日前,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张店某百货超市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经执法人员对该百货超市进行检查发现,现场销售的品牌酸奶、菌菇粥等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标价签未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该百货超市所售部分商品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要求其...
流量变“留量” 吸睛促“吸金”
在汇客丰便利店门口,美观的“星火小澄”现代终端标识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在店内,醒目的商品海报、整齐的货架和统一的标价签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在张志斌的精心打理下,这家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店铺陈列有序、分区合理,特别是定期更换的商品陈列造型十分吸睛,让进店购物的游客印象深刻。“陈列吸睛,店铺更吸金。”...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五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交易习惯等特点,结合价格监督管理实际,规定可以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行业、交易...
公示板上玩“套路”,一旅行社涉嫌价格欺诈被调查
在阿城区山河屯铁锅炖餐厅,检查组对销售酒水的价格标示进行了指导,要求经营者将酒水商品价格签进行统一,避免使用“爆炸签”标示商品价格,确保价格公示的规范性和清晰度。在鑫宇宾馆,检查组对线下房间结算价格及饮料销售行为进行了检查,要求经营者销售饮料时要将商品标价签的摆放货签对位,让游客购物更加便捷。
贵阳两部门发布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规范的提醒告诫书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从事旅游商品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相应项目。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新疆市场监管局公布餐饮、住宿、停车等旅游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典型...
案例五:伊犁州昭苏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昭苏县某饭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2023年6月14日,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经调查查明,昭苏县某饭庄销售的干煸鸡、白菜粉条肉、爆炒葫芦瓜、酸辣土豆丝等菜品公示牌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一、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二、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内容要填写真实...
商品标价签有了新规范,青岛发布明码标价参考样式
商品标价签有了新规范,青岛发布明码标价参考样式日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服务型执法工作理念,跨前一步服务企业,在“全市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中出台了《关于推荐使用明码标价参考样式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根据中小型经营者实际需求设计制作了普通商品、一般服务和农贸市场业态明码标价参考样式,...
螃蟹、燕窝等商品均无标价签 合肥这家“蟹都汇”被立案查处
10月4日,市局执法人员对蜀山区蟹都汇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售卖的“冷冻带鱼”“燕窝”“牦牛排”“海参”和各规格的螃蟹均没有标价签,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的规定。检查人员已现场取证,拟对该店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