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年9月6日 - 新浪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本次红楼集团受让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佛集团”)持有的(以下简称“兰州民百”)6738.9172万股国家股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照《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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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本次红楼集团受让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佛集团”)持有的(以下简称“兰州民百”)6738.9172万股国家股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照《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