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币圈你不得不知道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高风险行为!
以此为业,将贩卖数字币作为职业(主要生活来源),除去你收到赃款的风险,那么,该行为可能会涉嫌刑法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主要是换汇),根据案件情况不同,我们还发现有其他罪名的可能,例如在贩卖是熟手牵羊盗窃某币,则涉嫌刑法第285条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三、参与某组织利用虚拟币进行传销参与传销数字币,...
经济日报:拆穿币圈暴富“神话”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普通投资者分不清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加之近期数字货币新闻不断,给拆穿相关骗局带来难度。光大证券分析师孔蓉提醒,不法分子常用虚拟货币诈骗具有几大特征:一是将非法所得通过虚拟货币转到海外平台,换成外币存入海外账户或再转回国内;二是自行发行虚拟货币,用类似传销方式吸引他人集资购买,骗取钱款;...
预警!不法机构打推广擦边球,实则从事“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活动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从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场上私自交易的“DC/EP”或“DCEP”均不是法定数字货币,个别机构冒用中国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可能涉及诈骗和非法集资,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经侦大队代政权)...
使用非法集资获取的数字货币炒外汇构成自洗钱吗?
因此,在非法集资过程中,集资者无论是以约定保本付息炒外汇作为非法集资的方法,还是在非法集资后使用集资所得的数字货币炒外汇投资,都有可能构成“自洗钱”,但这应当分情况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况:使用非法集资获取的数字货币炒外汇,并未改变数字货币性质的,不应认定为自洗钱。炒外汇的前后是否改变数字货币原本的...
“数字货币”高收益?小心非法集资!
小心非法集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一批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顺德一宗以“数字货币”为名实施的集资诈骗案入选案情回顾2019年5月起,徐某在顺德区内多个镇街设立了XX币贝百货商店(登记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等三个据点,聘请前台、管理人员等,以宣传推广数字货币为名,虚构高额投资收益利诱他人参与投资,...
数字货币OTC场外交易,是犯罪吗?
因此,笔者认为:买卖数字货币的行为并不属于法律明文规制的“支付结算”行为(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其次,非法经营的概念是相较于合法经营而言,根据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数字货币相关业务已被国家定性为非法经营活动,不属于行政许可经营范畴,自然就不存在与之对应的合法经营的业务。就OTC交易而言,无...
中国大连证监局等七部门紧急发文:防范虚拟货币非法集资!
总之,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之实。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不要被“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高额的收益”等表象所迷惑,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
鼎益丰,多处办公地人去楼空!风险提示贴满电梯间,有投资人竟视而不见
走出办公室,记者悄悄问她,“你没有看到电梯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风险提示公告吗,上面白纸黑字写着鼎益丰名义开展的有关DDO数字期权业务活动,本质上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行为,属非法金融活动,涉嫌非法集资等行为,你为什么还要来签署这个文件呢?”梅阿姨回答称:“我识字,我看到了。但政府说的也不一定是对的,他...
涉及跨境比特币的非法集资案最新进展:相关人因洗钱被判80个月
据称,该等被扣押的比特币与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有关(“蓝天”),可能是由蓝天主犯潜逃海外前,通过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将大约13万名国内受害者的款项转换成比特币放入冷钱包后随身携带离境(具体案情见此前文章《350亿人民币何去何从?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中国受害者跨境追索方案》)。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
起底百亿比特币洗钱案:主犯潜逃英国落网,巨额资金如何追回
智能养老+虚拟货币,短时间非法集资超四百亿蓝天格锐爆雷已有近7年。据天眼查显示,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法人为任江涛,也是唯一股东。多方信源向南都记者证实,任江涛实为钱志敏的前台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