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施行
针对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条例》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包括:禁止“刷单炒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保障“无理由退货”等。例如,禁止“大数据杀熟”方面,《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等领域作出专门...
针对经营者降低质量、偷工减料、服务缩水等情形,《条例》首次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而且经营者要退的不仅仅是预付款的余额,而是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来定。明确“事中告知”的义务。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8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年之际,意义重大。《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构建起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消费维权职责、消协组织公益...
国务院政策吹风会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完善机制支持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近日正式发布。4月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重点在细化经营者义务、强化国家保护、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将更好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更好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消法实施条例解读之一| 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打折扣”问题,新...
针对退货商品应当“完好”的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虽然《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但该办法仅适用于网购场景(www.e993.com)2024年7月28日。此次《条例》的退货相关规定,适用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
《龙津检语》3·15特辑:网购维权有法可依
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更优承诺的,应当遵守。收到商品七日后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消费者主张及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原标题:《《龙津检语》3·15特辑:网购维权有法可依》阅读原文...
国新办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国新办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本报记者徐建华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场监管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公平、高效的原则。第三条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生效
人民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郝帅)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深刻影响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一部家喻户晓的法律。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