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自行垫付后能否请求用人单位返还?
退一步讲,若A公司与唐某某间因欠缴社保金额、年限、计算标准等存在争议时,该类纠纷具有社会行政管理的性质,应当由劳动争议解决。反之,本案中唐某某已经主动与A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并主动垫付了A公司欠缴的社保费用,双方之间对欠缴社保费用的事实并无争议,如唐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将会被以不属于劳动纠纷为由不予受理,...
最高院: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劳动者应如何维权?有追诉期限吗?
一、补缴社保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如果劳动者仅主张补缴社保,无其他劳动纠纷的,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而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行政机关责令单位予以补缴。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须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为基础和前提,可以直接确定用人...
人大法工委、最高法、人社部均明确,追缴社保历史欠费无追诉期!
劳动者申请追缴单位历史欠费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追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劳动者还可以未办社保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直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个体工商户逾期未交社保罚款金额如何计算?
1.罚款:个体工商户逾期未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报送,社保行政部门有权对其处以罚款。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欠缴规定,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行政机关个体工商户将面临罚款,罚款金额一般是未缴纳社保费用的期限一定比例。2.责令补缴:社保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个体工商户及时补缴逾期未交的纳税社会保险费用,并按照规定的仍不缴费...
退休时发现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一场5年维权路从此开启……
而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未规定由法院受理。因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欠缴费用负有征缴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与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不能让社保欠费企业“金蝉脱壳”
据11月20日《工人日报》报道,山东青岛职工吴女士此前工作的企业长期欠缴社保费,因该企业已不再经营且无人办公,她原以为这些社保费再也无法补上(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近期,她接到原企业法人电话,告知她已将所欠社保费补齐。这一结果多亏了山东青岛推行的企业注销与社保联检服务机制。这一机制的推行,有效堵住了社保欠费企业利用注销程...
欠着社保费就想注销公司?不行!
不行!“多亏了企业简易注销社保联检改革,让欠缴社保费的公司在注销前补缴了社保费,感谢政府帮我们把好关,维护我们的权益。”青岛职工吴女士高兴地说。原来,吴女士此前工作的企业长期欠缴社保费,因该企业已不再经营且无人办公,她原以为这些社保费再也无法补上。近期,她接到原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告知她已将所欠...
社保不满15年,以下几类人可以一次性补齐
1,一般情况下不能一次性补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普通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加满15年的社保缴纳。言外之意,职工养老保险一般是无法再进行补缴了,需要延长缴费。举个例子:今年某退休人员已满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但社保累计缴费年限只有12年...
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导致参保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的情形。企业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欠费。经办机构根据共享的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注销信息,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对不能通过共享获取企业注销信息的,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相关部门的注销通知或人民法院判决单位...
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一、适用范围在攀枝花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按时报送上一年度报告。二、合规义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度报送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