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党员带头 守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拆除非法安装的遮阳伞,对骑行人员未佩戴头盔进行处罚,党员干部带头,不仅要戴好头盔,还要正确佩戴。”连日来,在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春桥乡集镇街道和农村主要交通要道,当地政府联合徐埠派出所和左里交警中队,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通过近年来对都昌县交通事故进行梳理,其中骑电动车事故发生率达到了...
都昌交警集中整治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杜绝不文明行为!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素材:县城中队编辑:张助财、詹淑文审核:黄杰林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都昌红绿灯微博:@都昌公安交警抖音号:都昌...
明确了!电动车、三轮、四轮车将迎来“新规定”,多地4月起实施
1、对于首次查处的无牌无证低速四轮电动车,对车主进行现场宣传相关法律,进行口头教育,同时签订承诺书,不再使用低速四轮电动车;2、对于再次违规上路的车主,将会依法扣留车辆,并且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无牌车辆会罚款200元,无证上路会罚款200~2000元,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3、对于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低速四轮电动车,不...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
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要求和我县实际,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人接打电话...
紧急!都昌县凌晨连发三个重要文件,你和你的家人都必须要知晓!
5.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由社区、村(居)委会管控,未经允许,不得驶出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6.救护车、消防车、警用车、军用车、垃圾运输车,以及车辆尾号为G字母的应急公务车不限行。违反以上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驾驶人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交通管制自2020...
丢砣诈骗再现,三人落网!一周湖口警讯全知道8月31日—9月6日
我市(包括湖口)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已出台1出行前电动车:需取得“合法身份”后才可上城市道路行驶根据《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前已购买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2020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
交通管制!今天8时起,都昌的这些车辆全部限行!快扩散!
6.救护车、消防车、警用车、军用车、垃圾运输车,以及车辆尾号为G字母的应急公务车不限行。违反以上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驾驶人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交通管制自2020年2月10日早上8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