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负的“连带责任”,你真的了解吗?小心当了违法用工的...
即,如果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时,用工单位不必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用工单位违法退工,派遣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连带担责;用工单位合法退工,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不连带担责。PART/04“...
以案说法|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因公受伤谁来担责?
对于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由分包方、转包方、被挂靠方作为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的规定较为明确。但是,实践中对于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主体后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事故,分包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互相推诿,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基本案情原告A公司将...
「小綦说法」工资代发情形下,农民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劳动关系...
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是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的标准之一。依本案现有证据,可以综合认定明某芬在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渝南职教城项目工地上做工,但根据证人证言以及明某芬的自述,明某芬并非...
农民工是否有权直接向发包人或总承包单位主张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农民工被欠5万元工资,陕西西咸新区劳动监察协调两年多没要到一...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赵良善认为,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均未按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导致无法专款专用,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
包工头找来的工人与工程承包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建筑领域,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往往转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包工头”,而包工头通常又雇请大量劳动者进行具体施工。无论包工头与发包方之间的发包关系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发包方与包工头自行招用的农民工之间不存在自愿协商的过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致意思表示,发包方不...
这封信,为广大农民工解决忧“薪”烦“薪”事
一、建设单位严格监督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所在地伊旗金融机构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不得低于完成总产值的25%),同时,监督所属项目每一个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二、建设单位主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所在地伊旗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中心)办理农民工工资...
一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77万被罚 北京首次发布十个拖欠工资典型案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案例4:2023年2月9日,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总包单位,调查中,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