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法治教育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双向提升,近日,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前进区社区矫正管理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法治教育活动。法治教育课前,检察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现场签到点名,同时对定位手机携带和开机情况,进行了检查。法治课堂上,主...
矫正期间自由散漫 训诫处罚敲响警钟—金陵司法所对违规社区矫正...
近期,金陵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智慧矫正系统进行定位巡查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某多次手机无故关机超过24小时,致使信息化核查系统无法对其进行定位,其本人也没有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汇报原因,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对日常监管过程中不按时签到、私自去往别处等行为,工作人员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
对象是谁?如何监督?这场活动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了解社区矫正工作
记者了解到,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对象如果没有经过社区机构批准,则不得离开上海市辖区。如果擅自外出,可能面临训诫、警告等处罚,并佩戴采用北斗定位系统的24小时电子定位装置,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如果矫正对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他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收监执行。心理...
聊城茌平区:科技赋能 助力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发展
手机+定位确保矫正对象可控状态通过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管理,每日在矫正平台查看他们有无越界等情况。不定期拨打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抽查,发现欠费停机、关机、人机分离、换号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矫正平台发挥应有技控功能。综合运用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等多种手段,每日核查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生活轨迹,及时了解...
刻意逃避定位监管 法院裁定依法收监
去年4月25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缓刑考验期限自2023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罪犯田某到巴东县司法局野三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自去年12月以来,田某将安装有物联卡的定位手机长期置放于自家卧室,并保持...
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男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工作人员在进行随机抽检点名时,发现曹华不仅没有改正,更是直接将定位手机扔在家中不知去向,人机分离脱离监管,随即于1月19日对曹华给予警告处分一次(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需按规定进行审批报告,办理请销假手续后,曹华依然我行我素,更是直言:“材料我交了,批不批是你们的事,反正我是要...
冀州镇司法所处置一起社区矫正人员私自外出、人机分离行为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1月31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镇司法所在开展春节期间社区矫正人员检查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刘某某连续3日未进行手机签到,但手机定位信号显示其在住所地,可能存在人机分离,私自越界外出情况。随后工作人员立即将刘某某传讯到司法所进行谈话,经询问,其承认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3日未经请假同意,私...
张汪司法所三举措强化落实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
为确保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有效定位监管,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加大监控力度,严格遵守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规定。一、日监管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每天利用滕州市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系统进行每日实时定位监控,对系统显示关机、停机、手机故障、人机分离、呼叫转移、私自外出的服刑人员,及...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高密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
三是由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强调社区矫正相关纪律规定,提高服刑人员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四是昌潍监狱刘金波监区长作专题警示教育报告,从“法律”与“自由”进行深刻讲解,让服刑人员珍惜自由环境,心存感恩之心。五是密水司法所所长周波对前期定位手机关机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再次强调了定位手机使用...
长清区马山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的几点思考
实行手机定位监管,是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监管方式上进行的探索和创新,对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但具体实践中,也存在一定问题。截止2019年4月2日,马山司法所共配备定位手机14部,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有19人,配备率为73.7%。经过近一段时间的使用,发现定位手机对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接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