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居住为目的购买的商品房,消费者在执行中应当优先保护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系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其就该套住宅享有排除本案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终支持了案外人王某的诉请。律师解读: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商名下的新建商品房实施强制执行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而在房价一路飙高的背景下,购买一套属于自己心仪的房子...
核实信息用打电话吗给亲人,警惕!核实信息是否真的会给你亲人打...
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帮助用户解决逾期还款问题,并加强对还款义务的意识。用户在面对核实员时,应保持警惕,确保核实员的身份和授权,并主动与核实员交流解决问题。借钱审核会给家人打电话吗是一家提供消费分期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通过与商户合作,为消费者提供灵活的分期付款方式。在借款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
郭锐 曹瑞璇|职业打假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与界定研究
,是指以获得经营者的赔偿或政府监管部门的物质举报奖励为目的,选择其自认为质量存在缺陷或瑕疵的商品并进行购买,进而以因购买及使用商品导致其自身权益受损为由向经营者索要赔偿或向政府监管部门举报并要求给付举报奖励的牟利性购买或举报行为。二、职业打假行为的构成要素职业打假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行为模式...
单位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律师这样解释...
即便单位购买了公民通常用来消费的商品,其目的也往往是为了办公或为职工发放福利等非生活需要。因此,单位不属于消费者。四、单位作为消费者一方的权利救济如果单位与经营者之间出现了纠纷,双方均可以通过合同主张权利,并接受《民法典》调整。五、消费者有权以侵权和合同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主张惩罚性赔偿,在食品领域...
小马宋最新演讲:营销,本质上是干这3件事
首先,功能性价值。这是指商品是否具备实用价值,能否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其次,体验型价值。这种价值并非直接体现在商品的功能上,而是与消费者的心理和物理体验相关。例如,购买昂贵的手办或选择海底捞火锅店,虽然主要目的并非为了体验这些附加服务,但它们却为消费者带来了愉悦和满足。
“知假买假”获法院改判支持 案件背后有啥故事?
二审法院认为,食品安全法关于“消费者”的表述主要是相对于生产者、经营者而言,只要购买食品并非为了生产、经营性用途,都应界定为消费者(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至于购买商品的目的是自用、赠与他人,或是为了索赔,均不影响消费性质的认定。二审法院还认为,仅从是否具有一定的专业维权知识、是否存在多次购买行为、购买是否超过“合理”数量的...
今日释法:最高院统一“知假买假”裁判标准|3·15特辑
1、行为人非出于生活消费目的购买普通商品(食品药品之外)的,因其购买行为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不具备消费者主体资格,不能要求惩罚性赔偿。1)行为人明知其购买的商品不符合标准,拟通过诉讼手段谋取赔偿利益,先后在不同商家,甚至同一商家购买商品并索要十倍赔偿,因其购买商品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不...
安徽亳州,168元火锅套餐里的生菜只有一片叶子
首先,从消费者权益角度看,消费者购买的火锅套餐里只有一片叶子的生菜明显与其期望不符,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所支付的合理价值,而商家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如果商家故意以次充好或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从商家诚信...
准确认定“职业打假人”主体身份 建立惩罚性赔偿分级适用制度
生活消费,是指人们为满足物质、文化需要而进行的各种消耗过程,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为生产消费而进行的活动,如企业采购原材料等。由此可知,判断某主体是否为消费者应以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为核心进行判断,如果购买者是为了再次交易进行购买则不属于“消费者”。此外,在本法修改的过程中,有人建议将知假买假然后...
...问题探析|约定|承包人|发包人|分包人|商品房消费者权利_网易订阅
消费者作为商品房买受人的权利,主要有房屋交付请求权和价款返还请求权。对于这两项权利是否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依据《新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尚不能得出结论。该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这里的“其他债权”指向的是工程价款之外的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所有...